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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3-12-28

案件观后感9篇。

优秀的作品可以直接触动人的内心,给我们带来震撼人心的感受。观影后的感想应该反映出观众对电影的理解和感知,经常写观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那么,我们如何正确看待作品名和观后感之间的关系呢?下面的“案件观后感”是88教案网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内容,供你借鉴参考。希望这些信息和数据能对你有所帮助!

案件观后感(篇1)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部署,创新“两学一做”学***形式,在我局的统一组织安排下于6月27日下午在珠海大会堂**影片《黄克功案件》。对此深受启发。

一是作为党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关心人民疾苦,而不是利用特权保护自己,伤害人民。黄克功在革命中是英勇善战的战斗功臣,在共产党队伍中是年轻有为深受器重的人才,但因一时感情上的受挫和刺激,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不仅杀害了一名年轻的生命,同时也毁了自己。通过这样一个可悲的案例,我们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训练,认真总结:

首先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爱情观,培养健全的人格,如此才不至于作出一些极端的事情,后悔莫及;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领导全国人民的共产党这支优秀先进队伍的形象,纪律是一个组织队伍的刚性要求,绝不能用特权将自己排除在纪律之外,造成恶劣而深远的影响,正如毛泽东在回信中所说“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同时作为一名党员,要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能用谎言掩盖事实,逃避责任,一错再错。

第二,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网络内没有特殊情况。作为国家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司法机关应始终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维**律的权威性,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如影片中审判长雷经天反复强调的“我要两碗水都端平”,在情与法、特权与公正之间,执法人员要判自己三个“死刑”:

人情死刑、私情死刑、特权死刑。对于我们当下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建设法制中国,“黄克功案件”的审判结果为我们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树立了一个法律好榜样。

第三,影片也充分反映了在“黄克功案件”中,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及其建立的红色政权较之于国民党特赦案例的处理,在建国初期,国家法制体系尚未健全的时代背景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国家领导人,果断做出“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决定,让法律在阳光下执行,折射出法治、宪法在政治生活中的大转变。影片看似将焦点放在了雷经天这位审判长的角色身上,实则暗线定位在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政党及领导立场,一方面黄克功,于公是战斗功臣、是能征善战的勇将,于私是同生共死的战友;另一方面是无辜的死者及以陕北公学的学生为代表的百姓要求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公正;一方面是在当时的战乱惜才的国情之下,且有法律规定革命有功的罪犯可减刑甚至最高领导人有特赦权的情况下,罪与罚的权衡,另一方面要面对外国**的密切关注,这不只是审判一个黄克功,更是全国乃至全世界审判我们是什么样的政权、什么样的政党、什么样的革命队伍。

影片最后对毛泽东回信的宣读是点睛之笔“如果我们今天不判黄克功死刑,就是判了我们未来的死刑”。作为执政党,我国领导人要密切关注我国未来发展,放眼全局,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案件观后感(篇2)

银行业通过观看《山西银行业案件防控专题片》,我感到农信社案件的防范,除了继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之外,关键在于科学创建内控监督体系,农村信用社应坚持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风险管控理念,把规范管理引向深处,将规范管理的理念贯彻于农信社每一个环节中,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农村信用社案例防控工作有效促进了各级农村信用社风险管控能力的不断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不足:

1、 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教育约束机制缺失。对员工的学习教育缺乏系统的体系和有效的行为约束机制。有的员工法律观念淡薄,自律意识淡薄,忽视内部违规,盲目听取领导意见,甚至串通舞弊。同时,一些干部职工经不起各种诱惑,误入歧途,铤而走险。

这些问题引发的金融案件屡见不鲜。

二、管理松懈、案防意识不强,缺乏制度执行力。部分基层单位管理执行不到位,县联社和信用社高管人员“一言堂”,凌驾于制度之上,致使出现有规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加大了案件隐患。惩处不严、问责不到位,缺乏案件查办力度。

对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暴露后隐瞒不报,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搞“内部消化”。有的对案件责任人查处搞引以为戒、下不为例,不愿深查严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注意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的处理上避重就轻,或简朴地以罚代法,起不到应有的惩戒和警示作用,无形中助长了部分干部颖工的侥幸心理。

三、内控制度、管理机制不落实,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内部制度执行管理及员工不良行为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柜员卡使用、授权及密码、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现金等基础会计管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业务操作随意性强,岗位制约缺乏有效性,部分重点业务环节存在操作风险。

四、稳定性不足。病例防控的人力资源体系制约了病例防控的有效开展。一是案件防控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监管监管不一。

二是案件防控人员监管业务技能不熟练。案件防控人员只能从会议和实践中学习,专业技能不系统。三是对案件防控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的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存在一定的“瞎子摸象”现象。

四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这种案件防控职能由部室兼业的做法容易造成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细以致深度不够。

五、案件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案件防控的独立性不够,相关监管法规和行业规章对案件防控工作的独立性没有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二是案件防控功能与部分业务监管功能形成模糊交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成本,形成监管资源浪费。

三是由于案件防控检查覆盖面广,案件防控机构有在监管机构之外形成监管机构的趋势。

农信社案防工作对策: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一方面要不断探索和改进案件防控检查内容,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薄弱领域和风险隐患状况,选准检查重点机构、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业务,持续开展易发风险检查;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案件防控职能,突出随机性;将纵深风险隐患排查职能分离,交予职能部室或稽核内审部门进行,将重点放在易发风险业务和环节,努力避免监管资源的浪费。

二是加强案件防控的独立性。有关内部规定应明确案件防控检查与相关检查的同等地位,重视案件防控部门的作用。三是加强案件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办公室案件防控检查、考核、监督、员工问责、案件防控日报等规章制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谁检查,谁负责”的机制,对工作不负责的要充分履行退出机制;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案件防控业务技能培训,不止只要学习监管法规,还要学习和了解新业务,掌握新技能,熟悉各项业务的风险要点和流程,努力确保案件防控检查的有效性。

要有效防范风险,必须从教育入手,解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思想问题。要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制度观念、法律纪律意识和案例警示教育,培养员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正视员工道德风险的发生。让员工正确处理好工作原则、制度与同事间的信任、友情的关系,处理好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增强员工的自控能力,做到在金钱面前不为所动;经常性开展业务技术比武、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员工的业余生活引导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去,避免员工与黄、赌、毒的接触;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岗位、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业务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一种积极、上进、发展的氛围,从而弱化极少数人的非分之想和犯罪之为。

案件防控观后

感李汉信用社赵晓芬

案件观后感(篇3)

内容简介:他提到的那扇门上只有“D-3,马奇上校”几个字,但门后掩藏着许多故事。事实上,那里是怪奇故事之家,而且也正是为了接手这些故事而存在的。总有些陌生人跑来首都警视厅,报上来的案件看上去完全不合常理,不见日光。但除非报案者显然是个疯子,这些事总得有人调查;而D-3部门就是类似案件的处理所。

怪奇案件受理处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本书是卡尔所有的短篇小说合集,值得收藏。短篇小说更见功力啊。

怪奇案件受理处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史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一,举世公认的“密室推理之王”。其小说素以公平著称,线索隐蔽,解答惊人,具有超乎寻常的逻辑性、趣味性。他一生共设计了超过五十种密室,几乎每个都是构思精巧、无以复加;又兼其小说一贯具有的浓郁哥特风格,以及其谋篇布局的架构能力之强,自会让读者大呼过瘾,竞相传读。读推理,岂能不读密室;读密室,岂能不读卡尔!

案件观后感(篇4)

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干警的自身修养,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3月23日,XXX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专题片,再次给全体干警敲响了“家风不正,祸患不远”的警钟,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深刻的家风警示教育课。

该片选取了其中一些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案例进行剖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提高政治三力,自觉在家风建设中作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在认真收看专题片后,干警们一致表示,将以案为鉴,树立好家风,传递正能量,传承好品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决打好政治建设的主动战、刀刃向内的攻坚战、建章立制的整体战、作风建设的持久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昭平检察铁军。

案件观后感(篇5)

案件观后感

最近,我观看了一部引人深思的电影,名字叫做《案件》。这部电影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以及深度的人物刻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将详细描述我的观后感。

首先,我要提到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故事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小镇上,一个看似平凡无奇的小地方。然而,当一起离奇的谋杀案发生时,整个小镇都被惊动了。在这个案件中,受害者是小镇上的一位年轻女性,她被发现死在一间废弃的建筑物里。而所有人的疑虑都指向了一个看似无关的人,一个平凡普通的居民。然而,通过警方的调查,我们逐渐得知被告并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真相隐藏在更为复杂的层次之下。整个故事令人捉摸不透,每个细节都意味深长,让观众陷入了紧张的推理过程。

其次,我要提到这部电影的人物刻画。每个角色都鲜活而独特,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需求和动机。我们既能从主角的行为中感受到勇敢和正直的力量,也能从反派的举动中看到人性的扭曲和黑暗。每个细节都被设计得十分精妙,无论是面孔上的表情,还是对话中的台词,都展现出人物的丰富内心世界。特别是主演的演技,令人印象深刻。他们能够通过细致入微的表演,将自己完美地融入到角色之中,让我们完全相信他们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角色。这种真实感和共鸣让我对这部电影情有独钟。

在这部电影中,我还感受到了导演的深意和思考。通过电影中的情节和对话,导演向我们传递了许多关于人性的思考。他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道德的模糊性。没有一个明确的好与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选择。而我们作为观众,也深受启发,开始思考关于正义和道德的问题。我们为这些人物的抉择捏了一把汗,因为我们明白,没有绝对的答案,但却需要做一个选择。

此外,我还要提到这部电影的视听效果。导演运用了多种手法,使得整个电影更加引人入胜。音乐的运用完美地搭配了情节的发展,让观众陷入其中。画面的风格也与故事情节紧密相连,通过暗淡的色调和独特的镜头语言,给人一种压抑且凝重的感觉。这种氛围与故事的发展相互呼应,将观众带入了一个极具紧张感的世界。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电影给我留下的启示。通过观看这部电影,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矛盾。正如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这部电影告诉了我,在评判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需要更加宽容和理解。没有人可以完全了解另一个人,所以我们需要学会以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他人,以及对待问题的处理方法。

总的来说,这部电影《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精彩的故事情节,细腻的人物刻画和深刻的思考,这部电影给观众带来了触动和启发。我相信,这部电影将会在观众的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让我们对生活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衷心地推荐这部电影给所有喜欢思考的观众,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充满疑惑和挑战的案件当中,感受其中的魅力和思考人性的深度。

案件观后感(篇6)

《黄克功案件》是一部去说教化的非典型主旋律片,堪称今年中国大陆罕见的上乘之作。说它上乘,一是因为尘封了半个多世纪的黄克功案件,绝不是一个容易拿捏的题材,从'揭伤疤'到'打老虎',其极为严肃的自省语境,难免会触到某些人的痛点;二是整部电影的完成度颇高,从案件掀动的道德风暴,到关乎生命价值的激烈诡辩,每一环都将法理与人情的关系剥肤及髓,'两碗水都端平'的法律立场,几乎搅乱了我们的内心。

与传统的主旋律电影不同,《黄克功事件》虽然有着巨细糜遗的史实摆在那里,但电影却没有以最偷懒的线性叙事来铺陈,使得这桩众人皆知的著名案件,充满了悬疑色彩。而这种悬疑的轴心,在文本上的表现又并非'**是谁?',而是'他如何杀了她?

'.一个看上去并不复杂的案件,被黄克功的'两次开枪'搅动起了>戏剧波澜。黄克功对贺子珍、雷经天的不同供述,不仅强调了“罪+庭”的类型要素,而且为最终的“公开审判”积累了足够的情感动力。当然,《黄克功案件》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它在努力设计叙事结构的同时,也让每个与黄克功有交集的人物都突显了矛盾性。

这种矛盾,有的缘于难以割舍的恩情——审判长雷经天当年因一条姜片而被黄克功救活;有的缘于'功与过'的纠结,他的战友用'红军的法律',试图为黄克功说情;还有的,则直接缘自民间对生命价值的拷问——学生说,刘茜投身革命,死在情场实为冤屈;76岁的爷爷却说,日本人杀了他全家,按照一命抵一命的古训,只有让黄克功多杀几个日本鬼子,才是正道。

这场辩论不是关于案件的讨论,而是关于道德与人性之件的斗争,这在过去的法庭电影中是很少见道德。《黄克功案件》中,你似乎不会有跟着>故事一起解谜的快感,却有着此起彼伏的情绪波动——除了主流价值的输送之外,你可以隐约感受到其借史议今的用心。这就像我们看韩国的《辩护人》、《举报者》一样,意义远不在案件本身,而在于它的逻辑指向。

对于多数人来说,把一碗水端平已是难上加难,更何况把两碗水都端平。77年前的雷经天,用他给自己的三个“死刑”把两碗水平了。这种在法治轨道上走到最后的勇气是有启发性的。

《黄克功案件》没有明星撑场,但两位男主角对人物的把控却异常精道。扮演雷经天的成先生一如既往地镇定自若。大量的特写镜头和大量的台词牢牢地锁在观众的眼睛里。一个脱离了高大全的道德人格,让人们对他内心的挣扎感同身受。颜值爆表的王凯,扮演了处于风暴中心的黄克功。

这其实是个难度系数极高的角色。在历史资料中,他既遭遇过压倒性的指责,也曾被老红军战友卖力'翻案',这个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悲剧矛盾体,在电影中的表现恰到好处——自负与卑劣、骁勇与怯懦,都让人唏嘘感慨。

黄克功案件观后感(二)

近年来战争题材横行、科幻大片当道,加之喜剧、爱情、青春等题材,让传统的红***愈发没有生存之地了,但正在步入主流社会的90后、00后,都很有必要从这类作品中汲取养分,以便对抗战历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建国大业》和《建党伟业》凭借宏大的场面和超强的明星阵容,掀起了两轮观影高潮,但这毕竟不是常态,深挖剧情、注重演员表演才是王道,因此,看到《黄克功案件》这个片名,马上就有了观影兴致,这本来是一个很敏感的案件,多年来一直避而不谈,也从没在影视中出现过,这段历史到底藏着怎样的秘密?本身的片名就足够抓人,影片只要把故事讲流畅,基本上就成功了。

事发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正值用人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王凯饰)因逼婚未遂而枪杀女青年案件。**黄克功是红军的首席战斗官。受害者是16岁的年轻女子刘曦(马薇薇),她从太原来到延安参加革命。一个革命的精英阶层堕落为杀人犯。事发后,在边境地区引起极大震动。国民党甚至把这件事渲染成桃色事件。一时间,它混淆了音**,引起了一些不知道真相的人的怀疑和不满。

后来,中国共产党**和**军事委员会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举行了会议。经过仔细讨论,他们最终决定处死黄克功。

聚焦这次事件,反倒让《黄克功案件》从传统的抗战、红色主旋律电影中脱离出来,更接近于剧情紧凑、悬念陡生的故事片,特别是联系到最近**的'打老虎',就更值得玩味了。因此这是一部很难得的有法庭元素的电影,并且特别具有司法意义,让观众明白,从建党开始,就确立了客观、公正的司法体制,不包庇、不纵容,即便在影片中这种特别的情况下,也会还民一个公道。此外,剧情中还有很多悬念元素。黄克功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

毛泽东珍视人才,面对黄克功的生存,面对愤怒的学生和人民,是杀还是留?针锋相对的气氛为影片制造了强烈的张力,带来了充分的可见度。

在人物的设置上,也十分有趣,贺子珍、***、张闻天等这些以往不常看到的人物形象都有露面,另外,尽管讲的是黄克功,但主角却设置为成泰燊饰演的审判长雷经天,而雷经天河黄克功又是长征路上的莫逆之交,这样就带来了新的矛盾点,法理和人情之间,作为审判长,他该如何抉择?这让我想起来早年看过的那部很喜欢的《生死抉择》,影片的主题是拒**、反贪腐,主角面对的是两袖清风还是同流合污,但这一次雷经天面对的却是非生即死,成泰燊的表演让人印象深刻,将这个角色塑造的入木三分,很期待他能在电影节上有所斩获。

电影将人拉回到抗战时期,影片结束,像是做了一场梦,电影回顾了那段尘封的历史,挖掘出不为人知的故事,也让我体会到,善与恶、生与死,往往是一念之间,人的一生中总能碰到几次需要抉择的时候,真的要很慎重,不能走错,正应了那句话:人间正道是沧桑。

案件观后感(篇7)

笔者最近研读了《治安案件查处教程》这本书。治安案件查处是公安机关规范和引导社会成员行为,教育和惩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业务。侦办治安案件,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以后我们会开一门课,而且这是一本教科书,所以我的知识很强,所以我总觉的读完这本书很难写。最困难的是,这本书很少透露作者的思想感情,这使我很难同意或批评。作者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著述的方法进行了说明和探讨。

治安案件的三个实质要件是:

一。治安案件的核心内容是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其他行政行为。

2、构成治安案件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与查处治安案件相关的法律规范。

三。确认治安案件成立的前提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笔者认为,其中两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即是违法行为的发现、抓获以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案件的结果。我们之所以把这两个环节称为最重要的环节,是因为执法者最容易在这两个地方出现问题。

首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即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由于执法者的问题导致执法不到位,就应该对执法者进行批评和处罚。

当然,这里面么包含着故意过失和非故意过失两个方面的因素。

故意过失是指一些执法者为了个人或群体的利益,故意释放违法者或假装不知情。非故意过失即执法者因为主管之外的因素,如体能差、技术装备没有使用好等而使违法者逃脱。

第二个,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立案和出发的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很重要的。即相同过错不能判不同程度的处罚。这里还涉及到执法者对人群的划分。

在刑罚中,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执法者划分人群的标准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即不同的人犯相同的错应给与相同的处罚。

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执法活动,首先必须遵循我国法律普遍适用的一般基本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等等。

治安案件查处的原则:

1、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出发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惩罚的同时,我们应该记住,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教育和影响违法者。

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根除犯罪,而不仅仅是严惩。但教育没有惩罚作为手段,教育就会变得薄弱,所以很难实现教育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正确把握应予处罚、不予处罚、从重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法定环节。应将教育和处罚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

2、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节,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照民事纠纷法。”可以说,这个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公安机关的工作量,一些轻微的、简单的违法事件可以调解处理。

3、行为与处罚法定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循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一切行政处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都必须遵循处罚法定的原则。刑罚对行为危害性的事应,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必须适应被处罚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

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治安案件时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治安行政处罚的严厉程度与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当。

4、治安管理处罚与行为危害性相适应的原则。

5、处罚公开、公正原则。所谓公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开是实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

即由立法机关采取一定的形式将处罚依据向社会公布。只有将处罚依据公之于众,才能让公众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才能使公众自觉守法,有效预防和减少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发生。未公布的,不得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

二是公开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事实、理由和结果。比如,办案民警应当表明身份,询问是否撤诉,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举行听证,宣布并送达处罚决定,告知救济方式和期限等。

这里所说的公开,一般是指案件当事人的公开,而不是对社会的公开。

治安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一律公开处理:1、涉及警务秘密的;2、涉及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 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6、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一个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这是我们在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基础和前提。

在侦破治安案件过程中,既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又要按照其他原则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它们不是独立的、独立的,而是系统的、互补的。只有将这六项原则运用到治安案件的查处中,才能有效避免行政机关的违法现象。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各级公安机关狠抓规范执法,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作为公安工作重头戏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也更趋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规范执法,推进公安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旧的思维方式和执法方式不可能一下子改变,加之新形势下治安形势日益严峻,治安案件情况日益复杂,当前公安机关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仍存在有不少的问题,它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也损害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因此,要认真总结治安案件查处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因势利导,确保公安机关办案活动乃至执法活动朝着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顺利推进。

作为执法者,它代表法律,维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认真学习并全面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求,提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不断改进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让查处治安案件查处更加规范。

案件观后感(篇8)

《歧路年华》读后感

歧路年华终自悔

——青年员工违法案件警示录读后感

59个青年员工违法案件,一个个去阅读,一个个去思考的时候,内心的悲痛、惋惜如云海翻涌,久久不能平静。案例里的人物,有银行业的青年精英、业务上的佼佼者,有的也有家庭、有孩子,有的还那么年轻有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地问他们,并对他们哭诉:“你为什么这样做?

你们没有想过后果吗?这是一条歧路,是条不归路呀!你们赶快去承认错误,挽回损失呀!

"我承认有时候我已经"身在局中,无法自拔",但当一个案例落幕时,看到结局时,我并没有大快人心的感觉,而是望着冰冷的文字,静静地呆坐。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悲伤和遗憾之后,我开始思考他们为什么误入歧途。我肯定是贪婪。正是人性的贪婪,为这些人迷失自我、永不回头铺平了道路。从那时起,他们的生活变得黑白色彩斑斓。银行业是贪腐犯罪的高危行业,银行员工每天都和钱在打交道,一定要经受住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各种**的考验,必须要有坚定地意志、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保持初心,拒绝歧路。

佛曰:人之初,性本善。其实,我们生来都有单纯的善良。我们之所以走错了路,是因为人们的贪婪在社会环境中演变成了贪婪。

每一个案件都是从一开始的有点贪心到最后的越陷越深,越过了法制的红线不能回头,走上了不归路。在学习了《歧路年华》之后我将让人性本善的人们慢慢走向不归路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

1、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在各种各样的人面前,他们的心理失衡,私欲膨胀。最后,他们突破了法律防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偏离了正确的生活方向。

二、年轻人交友不慎、不良嗜好、投机心理或经商办企业等原因需要钱,而自己又整天接触钱,难免有侥幸心理,利用工作之便,偷摸挪用。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3、 右手被视为个人谋求自身利益的手段和工具。他们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而是自觉接受制度约束,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丧失理想信念,逐渐走向犯罪得深渊。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给犯罪造成可乘之机。书中的案件都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所为。俗话说,外国小偷很难防范。同事在一起长大,彼此熟悉,信任代替制度,询问代替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不彻底,监督缺失,思想麻痹松懈等等,这也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

越想得到一样东西就是失去的开始,得不到会朝思暮想,得到了又害怕失去。你抓得越紧,沙子就越丢。当你张开双臂,双手空空的时候,你就用双臂拥抱整个世界。当你什么都不想要的时候,你得到的一切都是惊喜。

《歧路年华》书中的每个案例,不仅有作案经过,案情实录,员工的演变过程,还配有"刨根问底"和"对策点睛"的模块,既方便我们员工阅读和理解,让我们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又让我们深受启发教育。

《歧路年华》犹如一面镜子,不但照出了犯罪分子丑恶心灵和龌龊行为,也照进我们灵魂深处,让我们见恶思愤,反复镜鉴;她是一座长鸣钟,时刻警示着我们要提高警惕,远离罪恶。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心理是健康,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永远记住“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就是效益”的理念和“不伸手,伸手,被抓”的教导!

***记曾说过,青年人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就是告诫青年人,不要走上歧路。作为中国农业银行的一名年轻员工,我们预防案例的口号是:我对自己的案全负责,我对他人的案全负责,非法操作有害,对自己和同事有害。

案件观后感(篇9)

在我们的社会中,案件观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价值观。它影响着人们对于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对于法律法规的遵守。在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案件在法庭上进行审理,而这些案件背后都有着引人深思的故事。在本次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一下“案件观后感”。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案件观”。简单来说,案件观是人们对于案件的看法和态度,是一种权利与义务、责任和义务的平衡,是对于司法公正的追求。在我看来,正确的案件观应该是这样的:在不失公正、合法和效率的前提下,追求最大利益,保护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李某是一名企业高管,在一次商业谈判中,他与对方发生了口角,双方怒斥对方,最终李某动手打伤了对方。受害方提起诉讼,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个案例里,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李某确实有一定责任。他在谈判中过于激烈,将情绪发泄成了暴力行为,造成了对方的人身伤害。这样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所以,在这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符合法律法规,也符合社会公义。

然而,在另外一个角度里,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案件背后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说,在商业交往中,双方为了争夺利益,可能会出现意见分歧,甚至激烈冲突,这种冲突往往会引发暴力行为。这一方面反映了当今商业模式的不合理,需要从制度上改革。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人们的思想教育,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让他们能够通过谈判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就采取暴力行为。

综上所述,正确的案件观应该包含几个方面:一方面,对于法律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和信仰,以保证法律得以执行。另一方面,要善于从案例中发现问题,反思自身的行为和社会制度,以便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如果我们能正确地看待案件,我们就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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