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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发表时间:2024-02-27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范文十三篇)。

随着我们日益重视合同精神,草拟一份优秀的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有明确规定,那么该如何撰写一份正式规范的合同呢?在经历了88教案网持续的努力和磨练后,我们最终完成了最新的“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希望这份文件能够使您更深刻地理解其中的道理!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1.2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3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1.4信托计划:指《__________________》。

1.5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受托人:指_______________公司。

1.7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8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

1.9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10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1.11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1.12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1.13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信托本金及交付

4.1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4.2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4.3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5.2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6.1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6.2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2】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信托公司):***

乙方(持股职工):***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依法平等协商,并在遵循信义、诚实、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对甲方资金信托产品,即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进行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以及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运作职工持股资金信托的职责。

(2)甲方应将持股职工的出资资金信托管理起来,并投资于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投资方向、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的品种。

(3)甲方应按照《公司章程》、《职工持股协议》等文件与持股职工及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支持、推动股份公司持续健康成长,维护股份公司长远利益。

(4)甲方应当将职工持股资金和股权管理资金按照存、支、投、稳步推进四个方面进行有效的运营,确保资金固定收益,同时保证股份公司固定股权的收益。

(5)甲方应对职工持股资金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职工资金的法律基础、合规性等方面的完善。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职工持股资金人的权益,甲方应当将分配在股份公司的所得收益按照股份比例进行返还。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赋予的股权权利义务,积极参加股东会、股东代表大会,维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

(3)乙方不得将职工持股资金用于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中,并应主动维护职工持股资金的合规性。

二、职工持股资金管理

1.职工持股资金汇入甲方后,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账户制度和专用监管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2.职工持股资金应按照要求进行投资,以保证职工持股资金的稳定增值。

3.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职工持股资金进行风险控制,需要进行风险管理时,应向乙方做出提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职工持股资金分配

1.按照职工持股比例,将分配给股份公司所得收益分配给相应的持股职工并交由甲方按照约定方式归还职工持股资金。

2.具体分配方案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后实施。

四、保密

1.在执行本协议中的各项内容中,甲乙双方均不得泄露相互间的商业秘密。

2.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情况,甲乙双方均应事先协商并获得对方书面同意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违约责任

1.对于甲方违约的情况,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2.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3.甲乙双方应对其自身的违约行为负责,同时在签署协议后履行相应义务。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协商变更经过双方书面协议确认后生效。

2. 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必须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结束此项服务,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押金和职工持股资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全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3】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填写编号]

甲方(信托人):[填写甲方名称]

乙方(受托人):[填写乙方名称]

丙方(职工):[填写职工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根据《公司法》、《职工持股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职工持股信托计划,将部分股份分配给职工。乙方作为信托人受托管理职工持股信托计划的资产,为实现职工的财富增值提供保障。

第二条 职工持股条件

甲方可根据内部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持股配售。职工必须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和发展工作,达到一定的工龄要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恶意或违法行为,方可成为职工持股人。

第三条 信托资金与席位

1、甲方向信托计划提供股份的总数为[填写数字],每份股份的面值为[填写数字]元。

2、乙方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总额不超过[填写金额]元,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依据职工意愿,为职工持股人购买、持有、转让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代理进行登记、结算等事项。

3、甲方保留部分股权,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规定股权比例为[填写比例]。

第四条 分配比例

1、甲方提供股份的总数中,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将职工持股比例确定为[填写比例],其中优秀员工可获得比例加成。

2、职工持有股份所得的权益(例如派息、分红等)由乙方负责发放,职工持股人可通过申请或其他方式获得相关权益,并自主决定是否再次参与持股。

第五条 投资管理

1、乙方作为受托人,有权依据职工持股人意愿,进行股票投资和相关投资管理操作。根据甲方或职工持股人的要求,乙方可对于持有的股票进行买卖或转让等操作。

2、乙方应具备足够的证券投资经验和资金管理能力,以保障职工持股人的权益,从而实现职工持股分配的合理规划和增值。

第六条 信托款项

1、职工持股资金由甲方通过公司代理在决策时进行募资(如有),乙方作为受托人应保证职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规范资金使用。

2、乙方应根据职工持股数量、持仓时间以及公司股票市值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信托资金使用计划,实现股票的规范管理和增值。

第七条 绩效与分红

1、职工持股人的持仓时间一般为三年或以上,如有提前变动,应按照相关规定返还相应的权益。职工持股人应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公司创造利润和增值。

2、公司经营成果和利润的分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工持股人可根据持股比例获得相应的股票红利。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年限]年,期满后如有需要,可续签。双方协商后如有调整,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受托管理的资产受到损失,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核实和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交甲、乙、丙三方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信托人):[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受托人):[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职工):[职工签字、盖章]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4】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甲方为鼓励和支持职工参与公司的发展,特设立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和认可,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职工持股计划的介绍

1.1 本计划的目的是通过职工持股,增强公司职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的发展与壮大。

1.2 本计划采用股份制,计划成立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将职工持有的股票统一存入信托。计划股权分为A类和B类两种股份,其中A类股份为优先股,享有优先分红权;B类股份为普通股,享有普通分红权。

1.3 本计划的执行规程,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并制定本计划的详细管理办法。

第二条 计划的组织形式

2.1 本计划的资金管理由指定的信托公司负责,信托公司应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的信托公司。

2.2 本计划的监督机构为公司设立的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派出,其中应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

2.3 本计划的受益人为参与计划的职工,参与计划的方式为购买A类股份和B类股份。

第三条 购买A类和B类股份的条件和规定

3.1 每位职工有权购买计划股份,购买的股份数量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3.2 购买计划股份的职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3 职工购买的股份数目应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公司规定并公布。

第四条 股份的分配和使用

4.1 分配原则:按照持股比例,分别发放A类股份和B类股份。

4.2 分配方式: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配的股份发放给职工,同时公告分配的股份比例。

4.3 股份的使用:职工持有的A类股份除享有分红权外,不得转让或者以任何形式出售。职工持有的B类股份可以在公司股票市场进行交易。

第五条 分红

5.1 按照公司的业绩,计算出每年的分红额,并根据职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计算每位职工应得的分红额。

5.2 按照公司的决定,将分红资金划拨至信托账户,由信托公司根据职工股份情况进行分红。

第六条 计划的有效期和终止

6.1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

6.2 在计划期限内,公司与职工均无权单方面终止计划。

6.3 本计划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应将A类股份全部收回,并根据股票市场价格收回B类股份。

第七条 责任与赔偿

7.1 信托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本计划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甲方因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

8.2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和解释,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名称

乙方 职工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5】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职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一家由_________依法成立并注册的企业,主要经营_______业务。

2、甲方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积极参与,决定通过设立持股计划,引导职工参与企业股份的持有,并组建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计划。

3、受托人系资产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管理能力,拥有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在职工持股计划中担任信托财产的受托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实行资产的安全、稳健和高效管理。

4、职工经认真审核和自愿申请,同意受甲方邀请,加入职工持股计划,按照约定规定向受托人划拨相应的持股资金,购买相应的股票,享受相应的股权收益。

为了明确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事宜,现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职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和运行

1、 甲方通过公开募集,或内部募集,或定向发行、或发行股票等方式,发行募集一定数量的股票,作为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计划的标的资产。

2、随后,职工为购买上述股票,划拨相应的持股资金至受托人指定的管理账户,并授权受托人代为购买上述股票。

3、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计划的投票决策权由职工所有,但是,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股票持有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且交易须在法院审理及法院依法冻结、扣划等限制期间外进行。

第二条 资产保管与管理

1、受托人按照“谨慎管理、诚信为本、高效运营、独立管理、义务责任”的原则,履行职工持股资金信托的受托管理职责。根据职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科学配置投资组合,确保投资风险得到风险控制系统的有效监控。

2、受托人应加强资产保管,妥善保管相关证券、现金、银行账户、存款、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财产,确保职工持股资金得到妥善保管,防止信托财产损失和基金运营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3、受托人应及时根据职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向职工披露职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状况、盈亏情况和其他相关事项,并按照职工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告和账户信息。

第三条 投资收益与分配

1、职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收益由所购买股票的股息收入、股价变动差价、红利实施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收益共同组成。

2、收益分配按职工持股资金的实际出资额占职工持股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3、受托人应及时向职工披露职工持股计划的收益情况,并在分配时,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关的收益及分配方案。

第四条 合同期限与解除

1、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

2、未经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得单方面解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本合同签订后,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旧的法律法规有变化,导致本合同的执行成本明显增加;

(2)不可抗力因素,如人为因素、自然灾害、国家政治决策等影响了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效果;

(3)受托人等管理人员曾犯有违法违规行为,且对职工持股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导致职工不再信任受托人;

3、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按照职工的要求,按照统一的退出规则和程序,卖出持有的股张或返还资金,并按照职工出资额占职工持股资金总额的比例,分配退出资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职工持股资金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若职工拒绝出资或未按合同约定出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职工负责赔偿。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解释均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所签订的所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6】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甲方: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为了促进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长期合作,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法保护职工的权益,特订立本信托合同。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

本合同是为履行公司向职工办理持股计划的承诺,将职工的认购费用转入信托账户,并由信托公司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代为管理及处理,以达到更好地实现股份持有人权益的保护和管理,同时向职工提供持有公司股份的机会,增强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长期合作。

第二条 信托资金及账户

1. 甲方应根据公司制定的持股计划,按照约定的认购期限及认购价格,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入认购费用,乙方应在收到认购费用后,将其转入信托账户,确保所有认购费用均为职工所出资。

2. 信托账户开户行为银行,由乙方负责代为开立。

3. 信托账户为职工持股专用账户,由乙方进行管理。职工持股专用账户必须具有专用编号,并严格按照职工姓名及出资情况账户分开管理。

4. 信托账户只能用于职工的认购资金汇入及公司发放的股息、红利、股票分红等权益收益的划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第三条 信托合同的管理

1. 信托合同的管理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开展业务。对于职工出资情况、股票权益等,均应进行详细的记录。

2. 乙方应根据职工持股的情况及公司发放的股息、红利等权益,定期向职工发出收益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供给甲方备查。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信托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传达职工的出资比例及持股比例信息。

第四条 收益分配

1. 职工所认购的股票应由信托公司代为存管。甲方在分红、派息等权益发放时,应直接向信托账户划拨相应金额作为职工的收益,并由乙方向职工个人账户转账到位。

2. 职工个人账户应由银行代理开立,并由信托公司负责转账管理。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与信托账户相对应,由银行专门保管。

3. 职工股票的分红、派息等权益收益,由乙方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数进行分配。职工应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进行相应的收益分配。乙方应向职工发出股票分红、派息等权益的分配欧冠,如有争议的情况,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免除合同。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至甲方未按照持股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股票发行,或至乙方完成根据法律法规借助公司股票市场及其他渠道,将所持有的职工股票进行平仓操作。

第六条 法律责任

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职工股票、股息、红利等权益受损失,乙方应赔偿职工受到的相应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甲方扣除后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过错导致职工股票、股息、红利等权益受损失,甲方应赔偿职工受到的相应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持续进行协商,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操作方式。

3.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

签约人: 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7】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合同签署之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旨在规定职工持股资金在信托机构的管理和运营事宜。本合同生效前,各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所有合同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持股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信托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职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信托资产

1. 信托公司受甲方指定的资金委托,将该资金用于甲方员工购买公司股份。

2. 信托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以现金形式所剩余额及其他任何甲方委托存于信托公司的资产。

第三条 资金管理

1. 信托公司承担职工持股资金的管理和运营职责,将所有信托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以最大程度地增加职工持股资金的价值。

2. 信托公司有权独立决定对职工持股资金的投资决策。

3. 信托公司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定期向甲方提供关于职工持股资金的投资和运营的报告。

第四条 受益分配

1. 在信托资产产生收益的情况下,按照甲乙双方的协议,信托公司应将全部股利、红利或其他收益计入职工持股账户。

2. 辞职、退休、离职或其他情况下,职工应依照公司官方政策清算其持股。

第五条 信托风险

1. 信托公司应对职工持股资金进行专业管理,但并不对资本市场波动、政策变化和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负责。

2. 信托公司有义务保护职工持股资金的安全,并且应该谨慎地投资以确保资产的稳定性和保值性。

第六条 合同期限

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甲方员工持股计划结束之日终止。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在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其他所有合同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未经其他所有合同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必须由所有当事人书面同意并签署文件,方可生效。

第八条 签署

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附属文档均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个当事人均应至少签署一份合同复印件。

甲方(持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信托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8】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一、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二、 前言

为了激励本单位的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治理,发挥投资者的作用,甲方决定设立“职工持股资金信托计划”。乙方是本计划的受托人,依据甲方的委托,负责管理本计划的资产和运作。为了确保本计划的稳健运营,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合同。

三、 定义和解释

3.1 科创板: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近三十年来首个专门为科技创新企业打造的国际化自贸区市场。

3.2 委托资产: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和运作的股票、基金、债券等各类金融资产。

3.3 计划基金:指甲方提供的用于本计划的委托资产。

3.4 受托费用:指乙方因管理、运作本计划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

3.5 受托人保留意见:为保障本计划的资产安全和运作稳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部分或全部要求提出保留意见,但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后作出决策。

3.6 风险提示:本计划存在投资风险,甲方的投资可能不实现预期收益,甚至可能产生损失。

四、 计划基金的投资范围

4.1 计划基金应在托管行设定的特定账户中统一管理。

4.2 计划基金的投资范围应符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交易所和相关中介机构的法律法规。

4.3 计划基金可以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权证等各类金融资产。

五、 受托人的职责和权利

5.1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计划基金,以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计划基金的账目、凭证、印章、资料、存取记录等情况真实可靠。

5.2 受托人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作出计划基金的投资决策,并严格履行投资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保证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

5.3 受托人应建立并保持完善、准确、及时的计划账务,向甲方提供每日、每月、每季度的资产运作情况报告,并在每年的审计后向甲方提供计划基金的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4 受托人应保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计划基金的投资做出必要调整的权利,但应预先告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后作出决策。

5.5 受托人应对计划基金的收益或亏损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甲方的委托行为或特殊情况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委托人有权监督受托人执行本合同的情况,及时获知计划基金的投资情况和管理费用扣除情况,并有权查询、复印相关文件和资料。

6.2 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计划基金提供资金,并应具备相应的风险承担意识和能力。

6.3 委托人应按照受托人的指引和建议,积极参与计划基金的管理运作。

七、 计划风险控制

为保障本计划的财产安全、规避投资风险,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当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7.1 投资风险提示:投资人有权知晓本计划的投资情况,并明确知晓投资存在的风险。

7.2 实时风险控制:受托人应建立实时风险控制机制,全方位掌握计划基金的投资风险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风险控制和调整投资组合的决策。

7.3 投资限额:根据受托人的评估结果和风险控制要求,双方应制定和执行投资限额控制措施,防止计划基金集中投资产生严重风险。

七、 双方声明

7.1 本合同的签订是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在充分了解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各项条款具有合法和有效的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2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必要时应根据计划基金的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和补充。

7.3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法履行或仅能部分履行,该条款的履行不受影响,相关变更和补充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 合同期限及终止

8.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计划基金结清之日终止。

8.2 合同期限届满前15个自然日,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是否继续执行本合同或制定新的合同。

8.3 甲、乙双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妥善处理计划基金的结清事宜,若计划基金损益总额为负数,甲方应按相应比例赔偿损失。

九、 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 合同附件

10.1 计划基金设立协议

10.2 受托人关于计划基金运作的合理建议

10.3 计划基金年度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 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共同签署,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备案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署人: 签署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9】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XXX信托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丙方:全体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为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职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认同感,树立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的信心,特制定本合同,建立职工持股计划。

二、基本原则

本计划实施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合法、人性化和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

三、计划原则

(一)计划名称:本公司职工持股计划。

(二)计划目标:通过持股方式,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发展,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并实现职工、企业、投资者的共赢目标。

(三)计划期限:本计划自XXXX年XX月XX日起开放申购,周期为5年,到期日为XXXX年XX月XX日。

(四)计划金额:本计划总共发行XXXXXXXX份持股权益,每份面值XXXXXXXX元。

(五)发行对象:本公司全体职工。

四、持股条件及计划规则

(一)持股条件:所有在职员工,按照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现场实行认购制度,最大持股比例不超过职工年工资的40%。

(二)认购方式:想认购的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经公司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认购款。

(三)申请审核:公司对所有提交申请的职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发布认购明细。

(四)缴纳认购款:所有认购通过的职工需按照规定缴纳认购款,缴款后财务对款项进行审核。

(五)配股方式:本计划按照申购数量和缴纳认购款金额,根据职工平均工资进行配股,减轻职工负担,提高职工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六)股权转让:持股参与计划期间,职工股东可以将持有职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转让给其他职工股东,但需符合公司规定的转让条件,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股权交易。

(七)分红和增值:公司每年进行清算确认,按照股东持有份额进行分红,同时股票市值的增值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持有职工持股计划的职工股东。

五、特别约定

(一)本计划发行数量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认购。

(二)职工持股计划实行限售期,限售期满后无限制转让。

(三)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发生,违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四)本协议未规定事项,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合同生效和终止

(一)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本合同即成立,合同生效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二)本合同达到约定期限,或满足某个终止条件,或者三方另行协商一致,均可提前终止合同。

(三)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三方履行合同生效时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并应按实际情况处理相关问题。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信托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XXX

丙方:公司全体职工(签名)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10】

11.1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11.2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11.3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2.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11】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参加职工持股计划进行股权投资以及由甲方成立资金信托计划管理该股权投资所需要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乙方参加甲方职工持股计划提供资金支持。乙方持有的股权将由甲方成立的资金信托计划托管,由该信托计划进行管理。

1.2 本协议的范围包括乙方的股权份额、投资管理、资金汇划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条 股权份额

2.1 甲方职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权将由甲方成立的资金信托计划进行托管,乙方可选择投资该股权份额。

2.2 乙方在本次股权投资中的投资金额为______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投资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向甲方提供汇款凭证。

2.3 乙方拥有的股权份额的比例按照乙方投资金额与本次职工持股计划总投资额的比例计算。

2.4 甲方职工持股计划的股权出售时,乙方拥有的股权份额将按照乙方投资金额与本次职工持股计划总投资额的比例计算所得的金额进行股权出售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 投资管理

3.1 甲方成立的资金信托计划将对职工持股计划的股权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投资运营。

3.2 乙方享有股权收益权,但不参与职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和决策。

3.3 甲方及其指定的投资管理机构有权代表信托计划就职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方案和投资运营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对投资运营结果负责。

第四条 资金汇划

4.1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前,向甲方提供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

4.2 投资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将按照投资比例将相应的资金划入资金信托计划的账户中进行股权投资。

4.3 甲方应对乙方资金进行管理和保管,并按照计划的规定进行投资。

第五条 目标收益及风险

5.1 甲方成立的资金信托计划的目标是为职工持股计划提供稳定的股权收益,但不保证股权的市场价格。

5.2 投资股权具有一定的风险,乙方应自行承担市场风险,甲方及其指定的投资管理机构不对投资损失负责。

5.3 如因投资股权发生亏损,乙方不应要求甲方退还其投资款项。

第六条 保密

6.1 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职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露。

6.2 除享有职工持股计划相关权益的乙方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第三方不得查阅、使用、透露职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7.1 甲乙双方应使用有效方式进行通知和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

7.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以上通知和送达方式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负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8.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协商签署续约协议。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12】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署:甲方(委托人):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地址: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信托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地址:_______;丙方(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公司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详见名单。

鉴于,甲方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拟开展职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规定要求甲方在持股计划中委托乙方管理股份。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采取信托方式处理上述职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1 本合同附件包括《职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职工持股计划标的资产投资管理合同》及《职工持股计划委托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和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的完整内容。

1.2 甲方在次各项合同中被称为“委托人”,乙方在本合同中被称为“受托人”,丙方在本合同中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

1.3 甲方与乙方均认识到,信托资产是受托人的独立财产。甲方对信托资产不享有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控制权。甲方及丙方均承认乙方在信托资产上享有优先受偿权,以担保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所需支付的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将优先支出。

二、信托标的

2.1 信托标的是甲方向受托人指定的证券公司申请的股票(以下简称“股票”),该股票的数量和种类详见《职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2.2 甲方承诺其对信托标的的持有没有质押、冻结、以及未得到法律程序的限制,也未涉及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信托方式与有效期

3.1 乙方作为受托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采取信托方式管理信托标的,依据委托人的委托管理信托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3.2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在期间届满前,甲方可以和乙方协商续签。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作为受托人,乙方管理所信托标的的权利代表委托人行使。乙方负责保管信托标的,依法对信托标的进行保管、处置,出具证券结算报告单等与信托标的的管理有关的文件。

4.2 乙方有权选择投资计划,但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不得在未经委托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信托标的进行其他投资,不得将信托标的转移他人。

4.3 乙方有义务定期报告信托标的的投资情况和报酬情况,并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备份。

4.4 乙方承诺于验收信托标的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委托人或其指定人员证券结算报告单及营业部证券托管系统股票账户的开户信息。

五、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根据职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中单独设立账户,由受托人代管。

5.2 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享有的权益维护和管理包括由公司股东会代表召开的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代表会议,针对职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进行决策,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代表会议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5.3 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职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规则。

5.4 职工持股计划受益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产生的纠纷,应与受托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应当依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向受托人提供信托标的。

6.2 甲方要求受托人就股票的保管、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受托人有权从信托标的中按约定比例扣减。

6.3 对于受托人的可能损害,甲方应当提前通知、充分告知相关信息,应当积极配合受托人进行处置。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和乙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2 各方如遭到侵权,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 各方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真实、全面、准确、合法。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9.3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署、解释和履行,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9.5 本合同双方均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后签署之,具有完全平等、自愿、公正、合法性质,各方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职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篇13】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_____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aaa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资金的用途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aaa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受益人

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元)。

第六条?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本信托计划的成立:本信托计划于信托计划资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个工作日(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成立日”)成立。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起支付给受益人。

第七条?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以下简称“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信托计划成立。

第八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九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3.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4)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5)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6)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幼儿教师教育网 Yjs21.coM]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同意按照该规则规定,委派代表参与特别委员会;

(6)向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通过另行设立资金信托的方式,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变现;

(7)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b)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c)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d)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以及(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4)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请求权。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个普通受益人或全体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b类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推介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_____、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6)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7)信托报酬;

(8)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十五条?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2.受益人的实际信托收益取决于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以及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况。

第十六条?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信托资金额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项下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2.信托收益分配的领取和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润分配实施后十五日内,向本合同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七条?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间,本信托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放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委托人可以查阅。

(2)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表、信托财产风险状况动态分析报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项说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询时,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在受托人营业场所进行查阅。

(3)在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年度管理、运用报告书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a)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b)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上公告;(c)来函索取时寄送。

(4)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严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知道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八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

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受益人信托财产的分配: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归属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规定,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在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特定受益人,由受托人按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期间:受托人应于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信托财产分配日"),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以股权方式,向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对特定受益人,应采用股权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满足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财产分配权后剩余的_________股权,受托人应当按照特定受益人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直接分配给各个特定受益人,并负责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4.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时,_________股份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5.信托终止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受托人应当于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应分得的_________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九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

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条?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3)前述(1)、(2)小项所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其所签署的a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

第二十一条?优先受让权

第二十二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

第二十九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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