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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5-02-09

车改实施方案(分享四篇)。

车改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铜鼓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鼓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2001年6月企业改制后下设两个分场、四个科室,现有有科级干部5人,管理人员10人,退休工人220人,遗属23人,总人口约965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主要职能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国有林场管理、造林抚育、森林经营、护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

2.人员情况。我场工作人员共有16人,两名党政正职为公务员,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4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聘用职工9人。此次车改人员为6人。

3.现有公务用车情况。现有一般业务用车一辆:赣C80167,思铂睿牌小型轿车,购置价格22万元,注册时间2012年7月,行驶里程16万公里。特殊专业技术用车一辆:赣8H167,江铃牌轻型货车,购置价格10.68万元,注册时间2014年3月,行驶里程5.8万公里。

二、一般公务用车改革

(一)涉改公务用车保留情况

1.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照“有编制、有预算、有标识、有固定设备、不新增车辆”原则,现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申请核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1辆。

2.一般业务用车。按照从严从紧保留的原则,现有一般业务用车1辆,申请保留一般业务用车1辆。

(二)保留车辆更换号牌情况

按规定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般业务用车等车辆应当更换车牌,分别为“赣C-8H167G”“赣C-80167G”号段,按照《铜鼓县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实行标识化管理,并在车改工作结束后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司勤人员安置。司勤人员2名,车改后2人改聘用职工,由职工兼职司勤。

三、车改经费测算

测算公式: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涉改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保留涉改司勤人员的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指租车费等与公务交通直接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

1.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改革前共有涉改车辆2辆,按年车均费1.8万元计算,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3.6万元。

2.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2013-2015年年均运行费为15.8233万元,2013-2015年年均车辆数为2辆,2013-2015年车均运行费为7.9116万元。

3.涉改司勤人员支出。2017年司勤人员费用为9万元,2017年年末司勤人员人数为2人,人均司勤人员费用为4.5万元。

车改前总支出为28.4233万元/年。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

1.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参改人员6人,其中:科级5人、科以下1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正科级650元/月、副科550元/月、科以下300元/月(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级别公务员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为3.9万元。

2.保留涉改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按照车改前车均运行费7.91万元和平均更新车辆购置费1.8万元计算,改革后保留2辆公务用车,保留涉改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为19.4233万元。

3.保留涉改司勤人员的支出。按车改前人均司勤人员费用4.5万元测算,改革后涉改司勤人员全部内部转岗,无支出。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预计为23.3233万元,较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节约5.1万元,节支率为17.943%。

四、方案实施

1.组织机构。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2.实施要求。按县事业单位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车改任务。公务出行分类进行保障,业务出行由保留车辆实物保障,一般公务出行采取社会化保障方式,健全车辆管理机制,制定完善保留车辆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公务出行得到切实保障。

车改实施方案 篇2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为了解决公司分配体制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了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与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和谐发展,根据区国土局的会议精神,制定公司工资改革方案。

一、工资改革的基本内容

公司工资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公司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管理工作岗位,统一工资标准,同时完成旧工资体制向岗位级别制的工资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现有工资状况

长期以来,公司存在管理岗位人员多、后勤服务人员多、生产一线人员相对少的问题,存在岗位动态管理长期固化、测绘生产一线人员激励机制效率不高等问题,存在岗位职责与工资脱钩,工资标准执行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在传统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也是职工反映较多的普遍问题,因此,改革现有的工资体制已成当务之急。

三、工资改革的目标任务

工资改革的本质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体制,目的不是降低工资。工资改革要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及经济形势相结合,主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完善岗位管理体制,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生产组织等。

2、建立相对完善的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3、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实现向新岗位工资制转变。

四、工资改革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公司内部制定并通过的的关于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考核等规定。

五、当前岗位及人员情况

本次工资改革的范围包括公司的全体职工。公司现有职工37人,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司的有14人,混岗人员有23人。

六、工资改革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首先,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基本劳动要素(专业技术、安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评价为依据,将实际工作岗位划分为几个岗位级别,每个级别又划分几个档;其次,确定各级各档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标准;最后,根据工作人员当前实际工作岗位的职责、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其工资岗位级别,最终核定出每个人的工资额。

1、现行工资制度。现行工资制度是参照20xx年省、市关于企业工资的指导意见实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其工资结构包括岗位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补贴、奖金。其中,岗位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等基本工资部分,约占工资总额的20%,奖金约占80%。岗位工资属于一岗一薪,现行岗级从7级至24级共有18个级别,中层干部岗位岗级只有4个级别,一般岗位岗级只有11个,级别较少。

2、新岗位工资制。工资结构包括三个单元: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级别工资)、辅助工资(工龄工资、特殊津贴、通讯费)、奖励(各类奖金、加班工资等)。其中,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占工资总额的60%-50%,奖励占40%-50%。由于工资结构比重变化,原有部分工资将转化为奖金。

职工月收入=基础工资+岗位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特殊补贴+奖励

(1)基础工资:

500元/人。月。

(2)岗位级别工资:

根据工作人员当前实际工作岗位的职责、学历、职称等因素,按照明确的岗级标准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级别和档次。岗位序列重新划分为5级(不同于现行岗级),每一岗级内又设分成A、B、C三档。简单说,使用15个薪档标准来确定各岗位的级别工资。

(3)工龄工资:

按照15元/年逐月计发。工龄以现有工资体系内的工龄为准。

(4)特殊津贴:

为了提高测绘外业生产岗位的生产积极性,体现艰苦岗位的收入公平合理性,对测绘外业生产岗位实行特殊津贴制。

测绘外业岗位津贴:测绘外业岗位工龄≤10年,月津贴标准为20元/年;10年~20年,测绘外业岗位津贴按20年测绘外业岗位工龄计发。测绘外业岗位工龄计算以工作关系实际调入公司后,所从事的测绘外业岗位的年限,且期间变换岗位不从事测绘外业岗位的时间不能超过1年。员工不从事测绘外业岗位工作后,测绘外业岗位津贴即时停发。(实际上,测绘外业岗位工龄满20年及以上人员,测绘外业岗位津贴每月按600元计发)。

通讯费津贴:通讯费津贴标准为100元,根据岗位级别浮动。

执行新工资制后,不再执行其他的各类津贴、补贴(包括奖励)政策,也不再建立其它津贴、补贴项目。

(5)奖励。根据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情况,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的考核奖励制度。

3、在工资制度改革后,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坚持易岗易薪,及时对岗位进行动态跟踪考核。

七、工资改革的工作程序

工资改革的工作程序如下:

1、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2、科学合理地划分工作岗位级别和档次,确定各级各档的工资标准。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基本劳动要素(专业技术、安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评价为依据,将实际工作岗位划分为几个岗位级别,每个级别又划分几个档;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级各档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标准;

3、坚持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将工资改革的方案(草稿)向员工公布并征求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最终的工资改革方案(正式稿)。

4、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工资改革方案(正式稿)后进行方案公示。

5、最终核定出每个人的工资额。

6、总结经验。

工资改革对于公司的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希望各方加强沟通、相互协调,态度上要认真,行动上要积极,力争尽快完成这项你工作。

车改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集团公司现对公务车的管理进行改革。方案如下。

一、公务车的改革范围:

(一)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部室、科室不配备公务车。

(二)集团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员工送餐、事故勘察、应急突发、对外联络等工作用车,保留公务车使用。

1、保留公务车使用的单位(部室):

(1)机动车队小车班车辆;

(2)工会、安全部、客服中心、机动车队、南明分公司、云岩分公司、小河分公司、金阳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公司、物资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天然气公司、收银公司的公务车。

(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用于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的公务车。

2、保留的公务车统一喷制成黄色,并且在车身前、后、左、右部位张贴或喷印“公交生产指挥车”、“公交安全检查车”或“公交救急车”等标志。

二、公务车改革后: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购置公务车辆,确需购置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方可购置。

三、在用公务车的处置:

(一)集团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在用公务车作统一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或固定资产折旧净值,由原使用人全额或分期出资优先购买。

(二)分期购买的由购车人写出还款计划书,在6个月(含6个月)还清。还款计划书由法规室审核,法规室代表集团公司与购车人签字确认,交财务部按还款计划书收回车款。

(三)各单位(部室)公务车原使用人不购买本人正在使用公务车的,集团公司收回车辆,进入市场进行处置。

(四)公务车原使用人购买本人使用的公务车后,集团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到购车人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四、此次的公务车改革:

集团公司领导;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买新车和在用车的,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购车优惠。按照优惠标准,党群部、总经办核对所购车辆的牌照、行驶证,登记台账。并且在公务车改革结束后,对车辆使用进行监督。优惠标准如下:

(一)、集团公司领导:

1、正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2万元;

2、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1.5万元。

(二)各单位(部室)正、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0.5万元。

五、公务车一次性的购车优惠

截止时间为现有公务车改革启动后6个月(含6个月)。凡在此次公务车改革后,上级部门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任命的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置车辆的不再予以优惠。

六、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公务车的管理、使用报销程序参照《公务车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车改实施方案 篇4

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鲁办发〔20xx〕45号)、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xx〕7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全省制定统一的喷涂图样,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喷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标识化管理范围及喷涂样式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部门(单位)的保留车辆。

1、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统一喷涂公务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样式的明显标识和监督电话;

3、执法执勤用车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xx〕180号)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三、标识化喷涂图案规格及位置

公务和行政执法样式的喷涂设计图案规格,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

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四、组织实施

(一)登记统计,核实车辆

各参改部门(单位)根据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情况,按照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规定要求,向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送《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喷涂车辆申请表》(见附件1),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对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喷涂车辆明细,认真予以核实,并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管理台账,登记入档备查,做到账实相符。

(二)选定企业,组织喷涂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参改单位应喷涂车辆数量、车型及使用性质等,提交选定的喷涂企业,喷涂企业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即统一确定的字体、颜色、位置、尺寸等,有序组织喷涂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长效机制。新购(含上级调拨、经批准购置的车辆)公务用车应在办理车辆牌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后,如出现标识老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时补涂或重新喷涂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确标识化管理主体(原则上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监督主体,细化工作分工,强化日常监管。要把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严格落实,确保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各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落实情况(附件2及文字材料),请予20xx年8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规定喷涂或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标识化喷涂工作中,应喷不喷、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