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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贸易合同

发表时间:2024-07-23

2024个人贸易合同(精选7篇)。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保障人们的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合同的地位就更加重要了。合同当中要说明合作的具体内容。88教案网编辑认为“个人贸易合同”这篇文章非常值得留意强烈推荐给您,感谢您的阅读请务必收藏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个人贸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xxx%收取,若不足人民币xxx元,则按人民币xxx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代表人:代表人:

出口贸易协议通用4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电报: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

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贸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至___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____到期。

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贸易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U.S.D(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

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____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公章):_________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个人贸易合同 篇4

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有效性、可执行性。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生效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止。

如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本合同或继续签订中长期合同,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9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合同或双方重新起草中长期合同。

第二条 煤种及供应数量

供应煤种:乙方中国境内cbf项目生产的混煤

供应数量:300万吨/年。(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 煤炭的质量规格

质量标准和价格调整标准:双方在实际煤炭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

乙方供应的煤炭除保证符合要求外,还必须保证通过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杂质,如:石块、金属、木头等。

第四条 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务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将提供cbf混煤的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其中甲方需将其电厂锅炉资料信息,锅炉设计煤质要求,现用煤质特点和指标,燃煤排放情况等提供给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学的配煤方案。

混配煤发运后,乙方应定期进行市场跟踪,到甲方电厂采集炉燃烧数据,调查燃煤排放情况,以此进行科学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烧的理想状态。

第五条 验收及数量、质量的确认

验收数量确认

双方同意由装船港的商检机构进行离岸平仓数量检测,商检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为验收、结算依据。

若甲方对水尺检验结果有异议,甲方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独立检验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验收质量确认

双方同意煤炭的质量以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作为平仓货物检验机构。

双方如任何一方对装货港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异议方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对检测机构的备存样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第六条 煤炭价格及费用

煤炭价格_______

基础聚格:随行就市,提前15-30天议价,双方确认后签订当月价格备忘录。

费用承担_______

装船前(货物下水前)码头煤炭数量和质量的检验费用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海运费用及海运路段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调度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承运船舶由甲方组织安排。若乙方所备煤量不足,造成船舶亏载(或等煤装船),所亏煤量的运费(空仓费)由乙方承担。

运输计划:甲方应在装船前军事演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船舶装港时间为72小时/艘次(依照五万吨/航次装载量为参考标准),超过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费,费率按甲方与船舶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时间自船舶抵达装船泊位起始算。但因为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

双方同意一船一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

甲方应于煤炭在装船港平仓当日付乙方合同价50%的煤款,待商检化验报告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的煤款,剩余20%货款在甲方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乙方如对“结算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甲、乙双方如果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对达成共时的货款,甲方仍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按照逾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活期贷款年利率,按照实际逾期时间收取。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除外。

第十条 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实质性义务,致使或可能致使对方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响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通知”),违约方在收到该终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或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如果违约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则守约方可在前述7个工作日的期间届满时立即终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已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间断地持续达9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条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该事件及后果无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战争,闪电,火灾,风暴,水灾,地震,台风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事故等。

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须载明该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型及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预计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如果一方在第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所有合理的范围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有关争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一般性地描述争议的性质),双方应努力在收到任一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在上述30天期间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可提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宜所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任何一方如需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均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对双方的任何承继者和经允许的受让人亦具有约束力,该承继者或受让人应承担出让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同其为本合同的原始签订者一样。

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讯应以传真、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甲方(公章): 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个人贸易合同 篇5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xxx甲方xxx)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xxx乙方xxx)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xxx合格xxx,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余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开户行:_________

四、交付方式

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2、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五、检验及质量保证

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月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退货

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xxx不可抗力事件xxx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九、其他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个人贸易合同 篇6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出厂价格(增值税发票含税¨不含税):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单位:________________元)运输及保险费用¨卖方承担¨买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

二、交货日期: 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方式及到站地点

□ 1、买方自提

□ 2、卖方在交货前代办运输及保险,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买方□卖方承担。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铁路¨船¨出发站:________________终点站:________________收货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货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及期限(付款约定及发货)

1、付款约定

定金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卖方收到该定金付款后,本合同即生效。

提货前应支付:买方应于提货前日内再支付人民币;提货前买方合计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其他约定事项:

3、交付定金后,合同价格有效期为三个月,买方无论什么理由,三个月内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提货,卖方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有权处置预订的设备,同时追索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卖方应在交货日期之前安排运输,发运合同设备。如买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应付货款金额,卖方有权拒绝发货。

5、若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包括运费保费款),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30天后,卖方有权根据发运时的实际价格酌情调整本合同价格。本条的规定不影响卖方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其它补偿权利。

6、合同有效期间买方单方违约取消合同,买方需支付卖方该合同总价的25%的违约金。

五、安装调试、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卖方根据随附本合同的质保单提供安装调试、培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六、本合同附件载有详细的销售条件,该条款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且买方支付了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中规定的定金,款项卖方收到时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

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1、《通用销售条款和条件》附件2、《质保单》

附件3、《美斯达移动设备易损件清单》

卖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买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贸易合同 篇7

一、引言

服装贸易合同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它涉及到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关系。服装贸易合同的签订、履行对于每一方都至关重要,如果合同规定不清、未能履行或者出现纠纷等问题,就会影响到各方的生产和销售过程,损失巨大。因此,了解和掌握服装贸易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和实务操作,是从事服装贸易的企业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服装贸易合同的定义

服装贸易合同,是指制造商或批发商与买家之间就服装交易所达成的一种书面的约定。该合同规定了贸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的价格、数量、品质、运输条件、结算方式、保险责任等内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三、服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货物名称和数量

合同中必须清楚地列明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以便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质量规定

合同规定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保障买卖双方利益。

3、价格条款

合同中应清楚明确地约定货物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4、运输方式和费用

合同中要写明货物的运输方式、费用和责任承担。

5、装运期限和交货地点

合同中规定货物的装运期限和交货地点。

6、验收标准和期限

合同中写明货物验收标准和验收期限。

7、保险条款

合同中应规定货物的保险责任,对保险费用的承担也要作出明确的规定。

8、违约条款

合同中应该包括违约条款,规定违约方的责任和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等。

四、服装贸易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语言要明确简练、易于理解,注意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2、在对合同进行签订前,应该进行全面的谈判,保证双方达成共识。

3、在合同中应该详细规定质量、数量、价格、交货、运输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4、合同中应该规定保险责任,对保险费用的承担也要作出明确的规定。

5、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若出现如延迟交货、货物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对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结论

服装贸易合同是固定贸易关系的协议,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合同中的详细条款和认真履行合同都是保证交易双方权益的关键。同时,企业也要着重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各项合同条款,提高合同操作技能水平。只有合法合规的经营和合同规范性执行,才能够使企业在全球化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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