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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24

执业药师通知锦集九篇。

在日常的生活场景中,一般不会错过最新的通知或公告。 公告通知是用来向公众发布有关事务的知照性公文,什么样的公告通知比较高质量?希望我的观点能够引发您的共鸣!

执业药师通知 篇1

贵阳市陕西路123号(贵阳市第九幼儿园正对面)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可乘坐1路、2路、7路、8路、19路、20路、30路、37路、39路、48路、63路和中华路摆渡公交车在云岩广场下车东行200米即到,或乘18路、22路、24路、311路在和平路站下车后北行150米即到。请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07441

特此通知!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5月10日

【相关阅读】

执业药师注册网上申报流程

步骤① 打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全国的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执业药师注册平台(zyys.sfda.)或是直接搜“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注意:千万不要进错钓鱼网站)

步骤② 网上登录

点击上图红框[网上申报]

在新打开的网页中选择自己执业所在的省市链接,每个省市进入都不太一样,选择了相应的省局链接以后,在该省局的网页的右上方有进行注册的按钮,在该页面同样也有注册的办理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和具体地址,请大家仔细查看。比如广东省局的网站:

每个省局的网站上都有,请大家到时仔细阅读,进入注册网站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首次注册设置密码。其他省局如不需注册,初始密码111111。

步骤③ 网上注册

进入页面后点击首次注册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注册基本信息,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假冒伪造等情况。填写之后进行提交。

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确定】。

步骤④ 网上填写申报表

弹出执业药师网上注册协议后阅读协议内容,点击确定进行申报。

按要求逐一上传资料,确认无误后按【提交】。申报注册完成

*附:广东省申报流程图(其他省步骤与广东省大致相同)

步骤⑤ 网上打印申报表

填写好申报表就可以进行打印了,见下图:

步骤⑥ 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携带审核资料可能每个地方会有差异,像首次注册有的地方需要继续教育。有的地方是不一定要的。在注册登录菜单网面有说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以浙江省为例,需要提供的材料: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浙江省还要求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身份证明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浙江省还要求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本来是药师或者从业药师的,还需要带继续教育的电子清单(浙江省要求这个,其他省好像没有提到);

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待业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这条也是浙江省要求的,其他省好像也没有提到)

做完这几步,之后就是等待领取注册证书啦!

注意:因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大家以当地要求的审核材料为准。

步骤⑦ 网上查看申报状态

步骤⑧ 网上注册许可公示

这个在这个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就可以查看到最近的注册。

步骤⑨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注册证上有执业类别、范围、地区、单位、有效期,说三年有效的,是这个执业药师注册证。我们考到的是执业药师资格证,是一直有效的。如果双证只能注册在一起,在执业类别上写上药学与中药学。

执业药师通知 篇2

各市州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0—21日。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各科目考试时间和具体考务工作计划附后。

(一)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省人事厅、原省医药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各市州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确定。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各地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日期为5月16-18日8:30—16:30,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审核人盖章或签名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医学 教育网收集整理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须采用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或临时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及打印清样,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81号文件规定,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4.6元(含上缴人事部每人每科9.6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各地人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附: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5月31日前 各市州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5月16至18日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执业药师报名6月30日前 各市州向省人事考试院报送报名信息及资料 9月10日前 省人事考试院向人事部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10月15至19日 省人事考试院核发准考证 考试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12月1日前 省人事考试院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报成绩信息 12月底 按人事部计划公布考试结果

执业药师通知 篇3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现场领取。

一、需提交的领证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一寸证件照两张;(用于办理继续教育登记证)

3、如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考生的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二、领证时间安排:

领取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上午09:00---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执业药师通知 篇4

本溪市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导语:下面是本溪市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的相关通知,时间为每周二上午8:30—11:00。领取证书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到达现场。

关于2016年全国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6年全国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原件(注:领取会计中级证书时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4、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会计、经济填此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执业药师填此表)1份(见附件),并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照片贴在审批表或登记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的,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二上午8:30—11:00。

三、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平山区水塔路交通岗军转大厦8楼)。联系电话:024-42808629。

注:有主管部门的合格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附:

1.2016年本溪市中级会计合格人员名单

执业药师通知 篇5

2016年贵州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导读:2016年贵州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6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53号)精神,为做好贵州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6日 (周一至周五9:00-16:00不含周末) 。

(二)地点: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23号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三楼会议室(贵阳市第九幼儿园正对面)

(三)交通指引:乘坐1路、2路、7路、8路、19路、20路、30路、37路、39路、48路、63路和中华路摆渡公交车在云岩广场下车东行200米即到,或乘18路、22路、24路、311路在和平路站下车后北行150米即到。

(四)资格审查工作在2017年1月16日下午16:00前完成,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 。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其中一份(2016年)。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五)考生填写承诺书并加盖手印,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成绩视为无效,不得颁发资格证书。

(六)外省身份证中专学历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免考两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及聘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八)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写明原因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四、其它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后的应试人员请关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gzhfda.)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告中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

五、联系电话

0851-86807315 0851-86807441

15519157753(张老师) 15585129295(张老师)

附件: 1、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承诺书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2016年12月20日

执业药师通知 篇6

各市州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06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1-2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和具体考务工作计划附后。

(一)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省人事厅、原省医药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1日。各市州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确定。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由各地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定于5月15-17日(8:30-16:30)进行,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须采用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或临时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软盘,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81号文件规定,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4.6元(含上缴人事部每人每科9.6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各地人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业药师通知 篇7

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

导读: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考工作考试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2号)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15﹞20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10月6日-12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四、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附件)执行。(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五)关于外省、外市单位考生在泰报考。根据省文件精神,非我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外省、外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泰州境内的项目管理,期间内可选择在泰州参加报名考试,须提供报名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该单位驻泰经营机构证明和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平台该单位人员名册截图打印件。五、组织报名(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0523)86896090、86891051、86888539。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7日—7月31日。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点击“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3. “新考生”请于2017年8月3日-4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7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4.“老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二)关于考生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三)关于电子照片。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四)关于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按照顺序装订):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补充说明:1.市审核机构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毕业证书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验,如审核工作人员对学历证明有疑问的,请考生提供档案托管部门或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佐证材料。2.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3.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六)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18日-22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六、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执业药师通知 篇8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7号)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执业药师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报名条件仍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大收集整理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12月31日。

(四)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是指取得药学、中药学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是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五)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大()收集整理

执业药师通知 篇9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的精神,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珠海市报名的考生,均须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用简体字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上传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上午9时至5月19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考生网上预报名。

2、报名确认: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交《报名发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2楼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288109、2289109.

(二)报名确认必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报名发证登记表》须正反两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1份;(以上证件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3、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省外转入考生须提交原所在省(或直辖市)考试中心出具的转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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