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主任申请书(必备12篇)。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1
尊敬的江西益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位领导:
您们好!
20xx年6月9日本人购凯旋广场小区房,经贵公司摇号,本人选择该小区21栋楼房三楼一套房,面积132.23平方米,另外贵小区赠送客户31平方米,合计163.23平方米,本人原定需购的房子,由于贵公司销售部的胡彬将本人原定购三层楼房已出售,后改成二层房售给本人,造成本人损失,本人坚决不同意购二层房,经本人多次找贵公司负责人(石总,销售部胡彬)交涉,后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贵公司将该小区30栋楼房由本人选择购买,本人选择30栋1505,我选好此房之后,贵公司(石总、销售部胡彬、财务)都已签字盖章认可,将保留本人是30栋1505第一购房人,保留3万抵陆万元,结果就在10月1日公开发售的当天上午10点左右,贵公司销售部的胡彬、张璐两人为了达到自己个人的利益,又把本人30栋1505号房卖给他人,多次造成本人严重的精神与经济损失,我是真心想在贵小区
买一套房子居住,现在多次把我该买的房子卖掉,既然贵小区的房子如此红火,那我只有把钱拿回来,但拿钱回来,我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要求,要求贵公司我3月份交了贰万元诚意金,8月份又交了1万元诚意金,两次合计3万元诚意金,当时说是3万元抵6万元,还有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贰万元整,合计8万元整。
希望贵公司各层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把这件事解决,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并衷心地祝愿贵公司各位领导幸福安康,一生平安,生意红火,财源滚滚。
申请人:洪风菊
20xx年10月20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2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 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xx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3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政府就被申请人占据的申请人的土地作出调解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学因扩建,另选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当时因听闻国家相关征地补偿费(每平方米48元)与某村中学给出的补偿费(每平方米15元)悬殊太多,怀疑其中有侵吞,剥夺因素,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问题,所以迟迟没有签字同意领取补偿费。
村委和某村中学又以调整土地交换的方式与我进行调解,提出的调解为调换其他村民土地给我,土地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被申请人周主动与我商量,说与我家多年来无矛盾纠纷,理应优先考虑,希望我能与他交换。我因被申请人周是老员,老村委。以为其觉悟高,明事理,觉得与他交换不会有纠纷产生。加上村委大量的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无法种植。便于20xx年5月经村委,某村中学调解,同意与被申请人交换。同时还交换了某村中学代表周某贵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换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贵拿出交换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换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和征地所给1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总占地2180.16平方米补偿费36272.4元,周某雄领取21000元,周某贵领取750元,周圭领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归我。
后因某村中学施工停顿,部分征地被闲置,20xx年我父亲吴某伟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请人周家人看见并阻止,之后被申请人周家便将我被征土地出租与别人耕种,连同我与他交换面积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亲向村委和文阁乡反映,要求被申请人周归还交换剩余部分,被申请人反而叫我交还他拿出交换土地,违背交换协议,由于在此期间,我将被申请人交换给我的部分土地凑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帮助下建了房屋,无法恢复原状,被申请人周便提出要我将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归还和我交换剩余面积土地。鉴于多次请求处理无效,特此申请上级政府依法调解裁决。
20xx年xx月xx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4
(一)患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患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与患者关系:____________
(二)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
(三)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
(四)申请调解的赔偿金额:
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地区医疗纠纷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______
日期:______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5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李,系永建辖区xx村委会x村村民,20xx年xx月x日21时许,本村村民杨及家人因口角和我发生争吵,随后,杨及家人用木棒将我打伤,导致我受伤。受伤后我被送到巍山民康医院和大理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87911.04元,还产生了其他相关费用。经大理滇西司法鉴定中心(20xx)临床鉴字第339号鉴定意见书及临床鉴字第340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后续治疗费4500——5000元。
鉴于对方的犯罪行为给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导致我产生了巨额医药费,对方至今也未积极垫付或赔偿任何相关费用。为定纷止争,顺应目前我国的“大调解”居民,构建和谐社会,我恳请你们帮助,对本案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及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6
申请人:王,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号,系死者王X之子。
被申请人:XX市建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王X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亲属王X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王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广东省XX市路XX镇XX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王X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王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7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刘,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组。
被申请人:周,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号附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1月11日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20xx年3月11日JaB88.COm
刘向周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20xx年3月11日。”
(二)20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索要借款25万元;
(三)20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占50%,投资30万元。”
(四)20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在明知刘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20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
日期:x年x月x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8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号,系死者王X之子。
被申请人:XX市建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王X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亲属王X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王X于x年x月x日在广东省XX市路XX镇XX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王X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王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
被申请人:
x年x月x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9
尊敬的人民政府: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x年x月x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10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华域大厦A座21楼
被申请人:王,男,1977年12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住昆明市五华区xx村二组,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王按照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欠债务的余款5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3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自年11月30日至年12月10日的逾期还款利息共计人民币2800元。
三、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自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强制执行由申请人预交的诉讼费人民币1232元。
五、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王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五华区人民法院于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当场签收了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五法黑民初字第36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确定被申请人应偿还的借款金额为680000元,被申请人王应于年11月30日前偿还400000元,并于年12月10日前偿还余款280000元,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需另行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未按期偿还的本金按月利率21‰支付还款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王在年11月30日前并未偿还欠款,之后于年12月10日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630000元。余款50000元人民币至今未付。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x年x月x日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王,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号,系死者王X之子。
被申请人:XX市建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王X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亲属王X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王X于xx年xx月xx日在广东省XX市路XX镇XX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王X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王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
调解主任申请书 篇12
(一)患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患者姓名:性别:X年龄:
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与患者关系:
(二)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
(三)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
(四)申请调解的赔偿金额:
特申请X地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