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6-05地铁事故应急预案(精品15篇)。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
本工程为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一号线TJSG-10标段,其中五路口站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西五路十字路口地底下。
2.工程内容
车站施工内容包括人工降水、围护结构、车站盖板施工、车站主体及防排水、车站附属及防排水、综合接地网及杂散电流施工。车站主体及入口、风亭的建筑、结构、动力及照明、环控(包括车站相邻两端区间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
3.地面交通
五路口站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西五路交汇处,解放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辅道;西五路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
4.周边建(构)筑物
五路口站西北象限为铁通国际旅行社、已拆除;西南象限为陕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部分临街铺面已拆除;东南象限为裕华精品商厦;东北象限为正在建设中的民安大厦。周边多层建筑均为老式基础。
二、应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挖断天然气管线,现场工长应迅速向逆风方向疏散作业人员并以出事地点为圆心,半径50m拉设警戒线,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出事地点;同时,警戒范围内应禁止所有火种,关闭一切非防爆的电器,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在警戒线外拨打天然气抢修电话96777,及时通知临近单位或工地及项目部相关领导;同时关闭就近的、可以操作的天然气阀门(施工段内每个阀门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线图中注明)。
如果挖断自来水管线,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自来水抢修电话:,同时应迅速关闭上游的自来水阀门(施工段内每个阀门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线图中注明),并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对基坑进行加固。
如果挖断电力线路,应立即拨打电力抢修电话95598,划出20米的警戒线,不准人员进入,已经处于20米警戒范围内内的人员,双脚并拢或单脚跳出警界范围(确保跨步电压为0)。
要做好围观群众及过往车辆疏导工作,使其在警戒线以外。
立即和沿线单位取得联系,在管线单位未来之前,要做好疏导和警戒工作,同时详细询问当地居民管线有关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救助人员到场后,现场人员要如实反映积极协助。
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撤离无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和有关物体痕迹,对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的周边物体应作好标志和记录,以利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
三、应急指挥小组构成
组长:宋本宇(项目经理)
成员
陈征兵(安全总监)
谢之魁(项目副经理)
完永军(安全监察部部长)
张洪洲(项目副经理)
梁保真(常务副经理)
四、现场指挥部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项目部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项目部生产部。
五、应急救援专业队组成及分工
1、
联络通信队
担负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
队长:张洪洲
副队长:杨婷
成员:张清
李文芳
李近
具体工作内容:
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现场管理人员第一时间与对外联络队取得联系。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联络队人员应在电话中了解清楚事故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根据事故原因,及时与应急指挥部人员、消防、急救、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协助处理事故。
2、若因事故影响过大,引起社会媒体关注,联络队员应及时告知媒体大众现场状况,实时通报现场抢险救援情况,防止媒体因无法了解事故真相,盲目报道,引起社会恐慌。
3、及时通知各个救援队,协助专业人员组织救援。
2、运输队担负伤员的运输,及大件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
队长:许炎
副队长:黄强
成员:由项目部驾驶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发生突发事件,从接到通讯联络队通知后,根据不同事故,组织相应的救援物资并负责协助急救单位运输伤员。
3、抢险抢救队
肩负事故现场的抢险、抢救工作。
队长:周向龙
副队长:梁尔柱
成员:由生产部人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
1、成立抢险突击队,所有的抢险人员服从抢险应急小组的指挥,按照抢险措施要求,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抢险、抢救工作。
2、在专业抢险、抢救人员到位后,协助专业人员抢险、抢救。
3、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以免因现场混乱影响抢险、抢救工作。
4、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严禁闲杂人等入内。
5、及时关闭事故管道对应阀门,防止事故恶化。
4、治安联防队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队长:刘晨
副队长:延鹏
成员:由技术部、安全质量部人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
1、在封闭的事故现场外设立警戒线,疏导过往人员和车辆。
2、在警戒线外严格把关,严禁闲杂人等入内。
3、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控制救援车辆的进入。
4、协助指挥救援现场车辆和人员,以免因现场混乱影响抢险、抢救工作。
5、物资供应队
担负伤员生活需品及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队长:何小林
副队长:张延仓
成员:由项目部库管和电工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提供抢险、救援物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天然气事故应第一时间关闭施工现场一切非防爆的电器)。
6、备用人员
现场人员如因故未能及时到位,由备用人员替补(以测量队为主)。
六、信号规定及事故应急内部联络法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红白相间带,警戒人员佩戴红袖标,救护车、救火车鸣笛。
七、反恐应急救援外部联络电话
单位
电话
单位
电话
西安地铁指挥部
匪警
110
交通
122
火警
119
医疗急救
120
监理部
天然气抢修
96777
自来水抢修
电力抢修
95598
业主代表(陈波)
八、应急救援组织的培训、学习及演练
1、项目部综合办、安全监察部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协作队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将报警电话公布。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等常识。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协作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反恐应急处置工作,要具备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要纳入近期项目部安全培训内容。
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将不定期组织应急、急救知识培训,通过通知、墙报、影像或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应急、急救知识宣传,做到人人参与。
附件:应急救援小组员的通信联络方式:
序号
机构组成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应急指挥小组组长
宋本宇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梁保真
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完永军
4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张洪洲
5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谢之魁
6小组成员
延鹏
7小组成员
周向龙
8小组成员
袁海
9小组成员
马婷
10
小组成员
何小林
11
小组成员
刘晨
12
小组成员
周玉龙
13JAb88.cOm
小组成员
张延仓
14
小组成员
魏旭升
15
小组成员
许炎
16
小组成员
杨婷
17
小组成员
李近
18
小组成员
尚文博
19
小组成员
冯长林
20
小组成员
潘占强
21
小组成员
张清
22
小组成员
李文芳
23
小组成员
王博
24
小组成员
李群
25
小组成员
王龙
26
小组成员
梁尔柱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一号线TJSG—10标项目经理部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为了预防车站施工中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财产及经济损失,以及在某些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后,能够有充分的技术措施和抢险物资的储备,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在施工时执行。
第1节 常规的应急处置准备
⑴现场备好抢险物资,如方木、编织袋、工字钢,并在现场堆码整齐,标识清楚,专料专用;所用材料、构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项目部经常检查抢险物资的情况,发生损坏和减少应及时更换和补充。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表见表2。
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表(每工区)表2
应急物资数量
水泥(t)20
砂袋(条)1000
注浆泵(台)1
水泵(台)6
工字钢(t)15
方木(m3)3
雨衣(套)40
手提灯(只)40
铁锹(把)20
沙子(立方)100
⑵现场准备备用注浆泵,并在平时加强保养,保证可以随时使用。
⑶现场准备发电机(250KW),保证应急电源的使用。
⑷与可能在施工期间产生险情的管线产权单位、市政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双方分别指定专门联系人,掌握联系电话,发生异常时能够及时联系,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⑸施工前做好有关管线、地面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调查。
第2节 对地表沉降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地表沉降控制措施
针对本区段地质情况,在风井、风道、出入口通道及车站主体结构开挖过程中,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沉降:
⑴建立沿线的地面沉降观测点,在隧道开挖前取得初始数据,并将所有的监测点清晰地标在线路平面图上;
⑵在隧道开挖时对量测结果进行整理,以获得开挖参数与沉降点的关系,以便在施工中调整各项参数;
⑶在开挖过程中,必要时对地面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运用优化施工参数的方法,进一步控制地面沉降曲线的特性指标,满足建筑物保护要求;
⑷地面沉降变化值较大时,加密观测和加强现场值班;
⑸建立严格的沉降量测控制网络,及时定期进行监测,以掌握施工时对周围环境及对隧道结构本身的影响;
⑹加强初期支护施工质量,必要时增加支护措施。
2、洞内流砂的应急处置
(1)洞内发生流砂时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时用砂袋或袋装水泥进行反压。
(2)增大抽水量,降低地下水位。
(3)打设注浆管,对流砂地层进行注浆加固。
3、地面沉陷的应急处置
(1)地面发生沉陷时,立即在沉陷区外安全地带设置警戒,保证车辆和人员安全。
(2)迅速通知交警进行交通疏导。
(3)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上报,在现场制定抢险方案。
(4)洞内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应急准备。
(5)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切断沉陷影响区内的管线。
(6)加密洞内和地表监测点和观测频率,加强现场值班。
第3节 对暗挖施工塌方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⑴隧道开挖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根据"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勤量测、紧衬砌"的施工原则,对不同施工段,采取不同施工方法;
⑵采用超前探孔对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进行探察,观测洞内围岩受力及变形状态,及时发现塌方的可能性及征兆,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⑶加强初期支护,预防塌方。开挖后及时进行锚喷支护,防止局部坍塌,提高土体的整体稳定性;
⑷由各工班抽调精明强干的工人成立抢险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提前做好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熟悉抢险程序,一旦隧道发生塌方,迅速、果断、有条不紊地进行解决和处理,详细观测塌方范围、形状、塌穴的地质构造,查明塌方发生的原因和地下水活动情况,认真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迅速处理;
⑸若塌方较严重,可能会危及到洞室的稳定,立即用方木或工字钢将洞室支撑起来,拱部用方木做扇形支撑架,加强监控量测,待结构稳定后,用喷锚回填处理并预留注浆管,注浆加固。若坍方较轻,清理干净后,回填注浆加固。
第4节 对管线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⑴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管线不断、不裂、不渗、不漏。
⑵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⑶施工前做好有关管线、地面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调查,绘制施工影响区域两侧各20m范围内管线图。
⑷了解各种管线的管阀位置、关闭方法,并要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可以在出现异常时关闭管阀,并在现场放置关闭阀门的专用工具。
⑸管阀位置在管线图上标示清楚,一旦管线发生异常,可以迅速切断发生险情的管线,尽量降低损失。
第5节 停电事故的预防处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工期较长,施工过程中出现停电是可能的。因此,必须做好停电事故的预防处理措施。
⑴加强对地下供电线路的施工保护,确保不因施工问题导致停电。
⑵在工地上配置发电机,一旦停电,立即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
⑶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检查和保护,对老化的电线路及时更换,确保不因线路问题导致停电。
⑷现场配电房、配电箱均须设置遮雨设备。
第6节 暴雨状态的应急措施
1、明挖施工
明挖施工时要注意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暴雨来临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⑴停止受暴雨影响较大的明挖基坑土方开挖、防水层施作、混凝土浇注等作业,做好安排,确
保安全。
⑵采用可靠的手段围蔽变配电设备等。
⑶施工机械设备撤出基坑或停放在地形较高、排水顺畅、远离基坑的地方。
⑷检查排水设备及管网的可靠性,增加排泄水通道。按预报雨量的大小,必要时增设临时排水沟槽。
⑹检查基坑坡面,特别是受水流冲刷较强的坡面采取临时覆盖等措施。
⑺降雨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小其影响:
①停止明挖作业,设专人巡回检查施工区。
②基坑内及其它低洼处用大功率抽水机随时抽至排水管网。
③必要时,用草袋装砂围蔽受洪水影响较大的区域。
④对变配电设备设置可靠的防雷装置并设专人看守。
2、暗挖施工
车站施工除几个出入口部、风井和部分风道采用明挖施工外,其余均采用暗挖施工。当暴雨降雨量达到预定危险指标时,立即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第7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⑴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技。
⑵广泛宣传,教育到位。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同时要在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报,使全体员工都能知道预防措施、传播途径、一般症状和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⑶加强防疫措施、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①所有工地生活区要严格围挡,加强保安工作,实现对外界相对封闭和隔离管理。
②对生活区以外的人员实行在生活区外专人接待制度,不得进入生活区。
③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实行人员出入登记。
④严禁工地之间施工人员流动调配,切断传播链。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离京工作的管理。疫情期间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工地人员有变更时,项目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程完工或其它原因要求回家人员离开工地前,必须经市或区医疗部门检查,出具身体健康证明,上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离京。
⑷应急组织、统一指挥,启动医疗救护
①对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②对于疫情非密切接触者必须与密切接触者隔离。
③隔离区不够的必须增设隔离区。未进入隔离范围的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分散居住方式,居住密度听从当地卫生部门意见。
④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非重点隔离人员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区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流程图见图7-1
第8节 地下文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安排专人值班,保护好现场。
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做好有关部门配合工作。
图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流程图
第9节 有毒气体的应急措施
⑴施工中加强对有毒、
有害气体监测,施工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⑵一旦有施工人员感觉不适、并怀疑有有毒气体时,立即撤出所有施工人员,并通知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分析,在分析结果出来前,任何人不准进入井下。
第10节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3
在列车上:
按动车厢的紧急报警装置及时报告。
用座位下的灭火器灭火。
如果火势蔓延,乘客应先行疏散到安全车厢。
如果列车无法运行,需在隧道内疏散乘客,乘客要在司机指引下通过车头或车尾疏散门进入隧道,或通过打开的疏散平台往邻近车站撤离。
在车站内:
利用车站站台墙上的“火警手动报警器”或直接报告地铁车站工作人员。
在有浓烟的情况下,捂住口鼻贴近地面逃离。
紧急情况下三大误区:
车没停稳时,扒开车门或砸开玻璃
这种逃生方式在地铁运行时使用,是相当危险的。因为地铁在地下运行,风速很大。贸然扒开车门后,火借风势,将越燃越烈。此外,还有触电的危险。
不辨方向到处乱冲
地铁通常会每隔一公里左右设一个车站。在逃生时要判断好方向,哪一个站台离自己更近一些,以赢得救援的时间。最关键是牢记往上风口跑,就是逆着风跑。
以为每一扇门都能打开
地铁在行驶时,只有两侧的门能打开,中间的门打不开。所以,逃生时一定要沿着车头和车尾两侧。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的人,在逃生时要靠向两边。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一、组织机构
车站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车站安全办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安全办主任吴文驱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车站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车站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车站办公室主任刘建民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车站安全办和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保安队长李华彬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及部门人员组成,后勤主管梁启源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全站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安全办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安全办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候车室、售票厅)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疏散路线尽量简捷。
4、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安全办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后勤部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3、火灾现场抢救人员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一、地铁车站大客流应急服务
(一)启动条件:突发性大客流即因地铁周边环境影响,或因设备故障导致设备能力不足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突发性进/出站客流增大,超过车站设备承受能力的情况。(二)信息发布部门:地铁控制中心。(三)应急处理部门:受影响车站。(四)现场客运组织:车站发生突发性大客流时,由站长或值班站长负责现场客运组织,安排、监督各岗位的职责实施情况。
1.根据“三级客流控制”的原则,站长或值班站长在车站出入口、入闸机组、站厅与站台的楼梯/扶梯处进行客流控制;
2.站长或值班站长及时了解产生突发客流的原因、规模,及可能持续的时间,合理安排岗位;
3.车站行车值班员及时播放相应的广播疏导乘客;
4.值班站长及时组织人员维持秩序,理顺购票队伍,增设兑零点,对乘客做好疏导、服务工作;
5.票亭减缓兑零速度;
6.行车值班员监控15分钟进站客流变化。如车站现有人员无法应付突发性大客流时,值班站长组织驻站人员参与客流控制,同时安排行车值班员通知公安,报告行调请求支援;7.出现特大客流时,车务部门应立即请示运营总部,要求调派列车直达特大客流车站进行增援;
8.站台拥挤时,值班站长立即安排其他岗位员工或支援人员到站台维持候车秩序,对站厅与站台的楼梯、扶梯处进行第一级客流控制,先让下车乘客出站,再放坐车的乘客进入站台,控制进站的乘客人数。行车值班员及站台员工利用广播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同时加强对站台乘客候车动态及站台屏蔽门工作状态的监控;
9.若因设备故障,造成列车晚点,车站乘客拥挤时,车站值班站长安排行车值班员及时通知公安协助,安排巡视岗/客运值班员在出入口、票亭及进闸机前摆放立柱告示,告知购票进闸的乘客客车延误信息。同时做好退票和公交接驳的准备工作;
10.由于特殊气象(如,暴雨)导致突发性大客流时,车站值班站长及时安排员工做好滞留乘客的疏散。
11.需调整本站员工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由站长/值班站长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安排;需抽调其他车站临时支援人员时,由站长/值班站长报车务部门生产管理人员,由车务部门生产管理人员协调人员配置。(五)结束条件
车站客流有效缓解,恢复正常,站长或值班站长报告地铁控制中心,经地铁控制中心同意后宣布结束预案的实施,各岗位员工恢复正常工作,临时支援人员在现场指挥的安排下回原车站/原岗位。
二、地铁车站大客流广播信息
车站大客流一般由行车晚点、重大节假日等原因引起,故可参照第一章第一节《行车晚点广播信息》进行广播疏导。
三、地铁车站大客流新闻通稿
记者月日从地铁公司获悉,地铁公司针对广交会期间(春节、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出现的大客流,采取系列大客流疏散方案、增设售票点、多派发指引图和增派服务人员等措施。
广交会期间如遇突发大客流,地铁控制中心将根据情况,随时调动1、2号线备用车上线疏导客流。其间的周六、周日,地铁也将视客流情况,组织列车加开上线运营,地铁各相关车站根据15分钟进闸客流量,采取票亭开双窗口服务、设置1个或多个临时售票点、兑零点等措施,避免乘客排长队。车站换乘客流压力较大、运营安全秩序受到影响时,车站将会及时启动相应的客流控制措施,分批放行乘客进站,保证及时疏散大客流。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6
第1节防汛措施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以工区长为队长的抢险队,抢险队人员配置按防汛抢险预案要求。建立并完善防汛制度。
①建立防汛安全责任制。根据项目经理负总责,各级管理负相应责任的规定,全面建立并执行防汛安全逐级负责制,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防汛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坚持汛期值班制度。汛期设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编制防汛抢险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和制度,配备足够人员,储备充足抢险物资和设备(详见表1:防汛物资储备)。
技术措施:
①汛期加强天气预报。汛期指定专人关注天气预报或与气象部门联系,并每天向组长汇报一次。
②各竖井井口施作45cm高的砼防水墙,各明挖临边施作不低于45cm高的砼防水墙。
③电工人员定期检修水泵,保证汛期性能良好。 ④保障部门备足防汛物资和设备,严禁挪作他用。 对职工加强防汛教育,提高防汛意识。
加强通讯联系。汛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和各工区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加强配电管理,保证汛期用电安全和电力供应。
汛期来临前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汛准备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表1防汛物资储备,抢险物资数量,水泥(t)20砂袋(条)1000水泵(台)6发电机(台)1雨衣(套)40手提灯(只)40铁锹(把)20方木(立方)3沙子(立方)100
第2节防汛抢险预案
防汛抢险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不断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遵守工程建设防汛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掌握汛期情况,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邀请行业防汛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概述:北京地铁车站位于,是北京地铁线和线的换乘车站,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施工方法有明挖、盖挖和暗挖。该处地势平坦,容易造成雨水汇集。汛期防汛形势比较严峻,必须做好各工区的防汛预案。
1、防汛抢险管理体系,内容详见附页。
2、防汛重点部位,各竖井井口和明挖基坑。
3、防汛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安全领导小组,工区成立相应组织,设防汛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预测,做好事故发生后的预备方案。
(2)制度保证:建立防汛抢险安全责任制。根据项目经理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的规定,全面建立并执行防汛安全逐级负责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7
本单位电梯应急救援小组通讯电话
办公室值班电话:
电梯安全员:
手机号:
接到救援信息后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营救。
因停电、故障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乘客不要擅自扒开轿厢和厅门,以免发生坠落危险。为解救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当物业办公室或工程部维修值班室保安消防监控室接到报警后,应同时记录接报时间。确定被困人所在轿厢部位,紧急通知电梯工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营救。
2.保安监控室接应用电梯对讲机了解发生电梯困人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消防中控室利用电梯轿箱紧急呼叫电话,抚慰乘客,消除恐慌。同时告知被困人员正在采取营救措施。并告之乘客为确保其安全保持冷静,不要盲目扒轿箱门强行离开轿厢。
3.不要倚靠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吵闹;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4.当电梯遇有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如:失火、跑水、困人、停电等一切危及人身安全和电梯设备安全的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安保部门,并上报部门经理,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身安全和降低财产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1)在维修电梯人员营救未到之前,值班电工应关闭电梯主电源,防止电梯电气设备控制程序发生问题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以免除被困人员的过度紧张情绪。
2)电梯工首先应弄清电梯轿厢的位置,并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营救方法。当电梯停在距厅门较远位置时,电梯保养人员应用电梯专用盘车手轮把电梯轿箱摇放到附近厅门位置,把乘客营救出来。 在营救期间要有专人与轿厢内被困人员联系,了解被困人员的身体状况,如被困人员因情绪紧张所致发生疾病时,应立即与医院联系,请医生前来做急救处理。
3)当电梯轿箱高出厅门较远层段时,应在电梯机房利用盘车手伦向相反的方向盘动电梯到平层部位。盘车时要由2个人操作,应用对讲机互相联系。若轿箱在底层距厅门较远时利用释放杆向下翘动电梯制动装置铁心顶杆使轿箱向上移动到该楼层厅门部位,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轿箱门放出乘客。乘客安全撤离轿厢后,应立即向乘客赔礼道歉,了解乘客身体及相关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4)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救援,并及时汇报主管经理做出其他营救处理方案。
5.被困者救出后,电梯维修公司人员应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
6.保安部或当班领导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通知电梯工时间和到电梯工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身体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名称。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8
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电梯出现紧急情况(困人、开门运行、溜梯、冲顶、夹人和伤人等)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乘客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电梯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
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二、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指挥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展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五、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1)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机房应急人员马上到达故障电梯轿厢的位置,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请其保持镇静,不要惊慌,静待救援,并交代被困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轿厢处于半开闭状态,救援人员应设法先将轿门完全关闭。
(2)电梯机房应急人员切断电梯主电源,防止电梯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
(3)按规定当电梯停在距某厅门平层位置约±50㎝范围的位置时,应急救授人员才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的厅门机械钥匙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全撤离轿厢。
(4)当电梯停在非上述位置时,电梯机房应急人员必须用机械的移动轿厢救人,具体步骤如下:
1、轿门应操持关闭,如轿门已在半开闭或被拉开,则要求客观把轿门手动关上,并利用机房电梯应急专用电话告知被困乘客轿厢会移动,要求他们静待轿内,不要乱动。
2、拆去曳引电动机轴尾罩盖,将盘车旋柄装上。
3、两人把持盘车旋柄,防止电梯在机械松抱闸时意外或时快地移动,然后另一个人采用机械方法一撬一放地松抱闸,注意公当轿厢移动时,才可松开抱闸,否则应马上停止松抱闸动作。
4、按正确方向使轿车厢断续地缓慢地移动到平层的±15㎝位置上。
5、当电梯未超出顶层(或底层)平层位置时,则应向底层(或顶层)方向移动电梯,必要时利用盘车旋柄盘动电梯。
(5)使抱闸恢复正常,然后在层站对应厅门外用机械匙打开轿门,协助乘客离开厢,防止乘客跌伤。
(6)重新将电梯厅门、轿厢门关好;
(7)在电梯出入口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六、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七、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
(1)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挥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2)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
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2、地震前没有发出临震的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3)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的同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水。
2、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3、对湿水电梯应当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湿水消除,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9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适用科学管理的需要,对潜在的火灾、爆炸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反应,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安全生产监察条例》、《集体公司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而制订。
二、编制依据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危险源调查/评价表
4.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
四、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1、组织机构
2、职责
⑴抢险抢修组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的抢险救援具体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保证隧道内通道的畅通;
⑵通讯联络组
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通信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负责向社会救援机构报警,请求提供帮助,报警时要清楚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方位、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现场的道口迎接救护车、救援人员、救援车辆的进入。负责事故处理中各救援队伍之间的通讯联系。
⑶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护,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对事故中的负伤人员进行包扎救治、人工呼吸、心脏按摩苏醒等应急处置措施,对伤情严重的,应立即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实施应急抢救。
⑷疏散警戒组
事故发生时,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群众安全疏散工作,避免二次伤害,设置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保证现场道路畅通,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和进入。
⑸后勤保障组
准备和保证应急救援车辆、物资、资金、人员等所需应急资源的供应,并确保供应渠道畅通、便捷。
⑹善后处理组
负责伤亡人员的亲属接待、安抚和善后理赔工作,保障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稳定员工、受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对安全事故或突发应急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赔偿;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等。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应急疏散工作由疏散引导组负责;
2、火灾、爆炸时,疏散组长应立即带领本组人员弄清本工程疏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
3、引导施工人员正确逃生;
4、在要道关口处设专人指挥,克服拥挤情况;
5、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⑴扑救初起火灾由灭火行动组负责;
⑵分清起火物品的性质;
⑶确定灭火办法和器具;
⑷指挥实施;
⑸迅速派义务消防人员守护邻近建筑,设法隔离火情。
6、灭火、爆炸应急疏散演练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每季度以工班为单位分别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存档。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0
为切实做好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北京交通大学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学校突发火灾事故时,要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快速组织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
三、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第28号令)和《北京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13号),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对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责任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在火灾事故现场工作中忙而不乱,指挥有序,各司其职,快速反应。
四、组织领导机构
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
成员:
五、现场领导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现场总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火组织工作。
成员:
1、后勤集团总经理:负责调动员工快速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保证救火水源供应,打开着火部位相关的门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实验设备处处长和发生火灾单位领导:共同负责介绍现场设备、物资及危险品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慰问伤者,了解学生人员情况。
4、校医院院长:负责现场组织快速抢救,救护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六、施救方案
1、学校任何部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二十四小时值班)
2、保卫处或巡逻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处长或副处长报告,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视火情拨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门值班保安人员,负责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着火部位。
3、保卫处长或副处长接报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通知火灾现场指挥工作小组领导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4、保卫处、巡逻班、应急队等迅速组织保安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5、火灾扑灭后,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1
第1节消防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长为副组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各工区长为队长,各施工队安全员和工班长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队。
(2)完善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树立防火须知牌。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熟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须知。
(5)建立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制度,严格用火管理。
(6)建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各工区每月对其消防责任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于每月底上交项目部。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7)具体消防措施
①现场建立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和紧急疏散标志,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设搭建符合消防要求,水源配置合理;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在易燃物品堆放处要有专门消防措施。
③对职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培训消防人员。
④各工区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和易取位置上,设置明显标志。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它用。
⑤各工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做好防火工作。
⑥火源距洞口、井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洞口、井口不准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品。洞内严禁明火取暖。
⑦电焊、气焊等明火操作应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乙炔、氧气瓶分库存放,使用中分散隔离放置。动火施工区应远离生活区及易燃物品。
⑧动力、照明电线按规定布线,主线、支线分明,且外包绝缘材料良好。
⑨在禁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私接电线。
⑩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挡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尽量不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⑾尽量不在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⑿在施工现场油料储存区、易燃物品堆放区、生活住房区以及机械设备上备足有效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蓄水池和蓄沙池。
⒀与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援助。
(8)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图3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第2节火灾应急预案
本项目部承担的地铁十号线零标段工程为全线工程规模和施工难度最大的标段,工作面相对集中,劳务人员较多;办公和生活用房屋均为人员集中场所,所以消防工作尤为重要;根据上级精神和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火灾应急预案。
1、火灾应急预案通则
(1)成立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职责,划片管理,主要按项目部、施工工区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负责本部的消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并且每主要消防责任区设一名值班员。
(2)根据项目部、施工工区的具体情况绘制各单位的办公或生活房屋的平面图,特别标明楼梯和门、窗出入口的位置,用红线标明每条的逃生路线,并注明每条路线上可能遇到的障碍;同时划出每所建筑物的外部特征,注明所有成员逃生后的集合地点;各单位要把此平面图粘在各楼层的明显的位置。
(3)各单位的消防负责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火灾应急处理措施的教育,要让人人头脑中有一张清单,明白一切可能逃生的出口,知道几条逃生路线,必要时窗户也可作为紧急出口使用。
(4)各单位负责人平时要特别关注新调来的员工,让他们了解所有房屋门、窗的结构和位置,开启的方式,逃生路线,消防器材,自来水管的位置。
(5)每半年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应急处理、灭火和逃生教育和消防演习,让员工知道一旦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从哪条线路逃生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沿安全路线逃离现场;消防小组成员应及时疏导人流,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位置拿灭火器、取自来水进行灭火和抢救还没有逃离的人员。
2、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应急预案补充条款
详细应急预案如下:
(1)报警通报
①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区值班员和视火情迅速拔打"119"报警,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
②值班人员视火情考虑迅速疏散职工,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一边抢救没有逃离的员工,一边迅速使用消防器材控制火势、将火扑灭在初期阶段。
(2)疏散、抢救和灭火
火灾发生后,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组织指挥疏散与抢救人员。
①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值班人员及消防队长负责引导员工向安全区疏散,义务消防队组织火灾扑救,并仔细清点检查人数是否有人滞留在着火屋内需要抢救出来。
②疏散次序。
先从着火房间及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再疏散着火层以下层,疏散时提醒员工互相协助撤离危险区域,不准无关人员再次进入着火层。
③逃生规则
首先要从着火房间中迅速脱离,或把伤员抢救出来,若员工在相邻的其他没有着火的房间内应把门关闭,以延缓火势;假如你必须打开门通过楼道方能逃生,到楼道后应立即把门关死。在开门之前先摸一下门,如果门已发热或者浓烟从门缝不断的渗透进来,切不可开门,应考虑其他出口,若门不热也只能小心翼翼的打开少许并迅速通过,通过后立即重新关上。
④指导自救。
有组织地带领人员沿楼梯冲过烟雾下楼,遇烟雾较大时,假如出口被浓烟堵住并且没有其它路线可走,要贴近地面的"安全带",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前进通过浓烟弥漫的走廊和房间,千万不可以站着走动,不要为穿衣服或拿贵重的物品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冒生命危险;如果你的衣服着火了,应立即脱掉或趁式躺下就地打滚;若有人带着火惊慌失措地乱跑,应让其倒下滚来滚去,直至火熄灭。
⑤注意安全。
在疏散路线上设哨岗向疏散人员指明方向,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危险区。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员,及时清理路障,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⑥组织灭火
在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同时,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准备消防器材灭火,组织灭火时要观察房间火势蔓延过程,要控制火势向外蔓延,尽可能地把火控制在着火房间内予以扑灭;若火势较大,灭火的同时应及时给消防车疏通道路。
⑦现场救护
扑救火灾时,应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护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3)安全警戒
为保证扑救、疏散与抢救人员的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必须采取警卫措施。清理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为消防队迅速到达创造有利的条件。
(4)通信联络
消防联络人员应配备手机或在有电话的房间值班,负责与消防控制中心和有关领导的通信联络,担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熟悉现场各部位置的人,更好地使预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顺利实施。
(5)后勤保障
①保证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
②保证水、电供应不间断;
③积极协调救援单位,提供支援项目,保障器材供应。
3、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应急预案补充条款
(1)办公区和生活区平面图
特别注明楼层楼梯,水房和灭火器存放位置。
(2)项目部办公和生活区的消防值班负责人:z
4、施工工区火灾应急预案补充条款
(1)各施工工区的生活区,人员密度相对较大,消防疏散较为困难,各工区负责人要对此高度重视。平面图要特别注明楼梯的位置、每个房间疏散的方向、水源口和消防器材位置;特别要对伙房进行严格监控、注意用火、用电,要勤检查勤整改;一工区负责人林庆俊,二工区负责人刘勇,三工区负责人陈冰,四工区负责人林富斌。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所辖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小浪底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小浪底建管局(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力发电厂所辖小浪底进水塔1号、 2号、3号电梯、小浪底1号、3号孔板洞中闸室电梯、小浪底坝顶控制中心电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电梯、小浪底4号电梯发生的安全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 “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如下: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3)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上述突发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4 事件分级
4.1电梯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4.1.1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1.2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4.2电梯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4.2.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4.2.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安
副组长:肖 明、肖 强、石月春
5.1.2 应急指挥办公室
主 任:刘连军
副主任:李玉明
5.1.3 各专业应急小组
组 长: 王全洲
副组长: 詹奇峰、刘连军、卢建勇、魏 皓、李 安
5.1.4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李向涛
副组长: 许 滔
5.1.5 应急救援队
(1)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 王全洲
副队长: 李 鹏、赵 珂、韩石成
(2)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卢建勇
副队长:陈 伟、张海蛟
(3)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魏 皓
副队长:于永军、王 琳
(4)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
队 长:李 安
副队长:屈曙光、裘向勋
(5)现场救援队:
消防队:119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刘小宁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水力发电厂对外停电及厂用电全停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厂内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2)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组长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组长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部门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2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办公室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2.3 各专业应急小组职责
各专业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各专业应急小组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各成员按照管辖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尽量将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4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警戒、现场疏散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5.2.5 应急救援队职责
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救援队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现场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水工分厂、发电维护分厂和运行调度分厂。
6.1.2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可能引发电梯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其预防措施如下:
(1)电梯维保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进行电梯维护保养,防止因检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电梯事故。
(2)严格执行定期检验规定,并有检验合格证,确保电梯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附件符合规程规定。
(3)做好电梯使用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电梯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操作知识培训,提高处置能力,杜绝误操作事故。
(4)加强电梯管理,避免人为破坏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
(5)加强电梯电源管理,避免停电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该室主任(值长),室主任(值长)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电梯突发事故影响到人身安全和紧急工作时,将进行Ⅱ级预警。立即汇报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好被人员被困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无人员伤亡和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2)电梯突发事故不影响人身安全和紧急工作时,将进行Ⅲ级预警。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6.3 预警结束
水力发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电梯突发事故的可能性时,决定预警状态的解除。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 信息报告
7.1水力发电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7.2 发生电梯突发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7.3 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7.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1出现以下情况,则为电梯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1)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2)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8.1.2出现以下情况,则为电梯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8.2 响应程序
8.2.1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3)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8.2.2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Ⅱ级,该预案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Ⅲ级,该预案由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
8.2.3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
8.2.4各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见附件3。
8.3 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当发现电梯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查清事故突发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要对全厂停电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8.3.2应急处置
(1)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Ⅱ级分级,要立即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做好被困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无人员伤亡和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2)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Ⅲ级分级,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8.4 应急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1)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3)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
(4)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时。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着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经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 后期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观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恢复现场工作秩序。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领导下,水力发电厂对电梯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电梯安全运行。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救援资源
相关应急救援资源由电梯管理责任部门生产人员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配备;所配备物品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
10.2 现场医疗救护
10.2.1 如果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附录七规定的紧急救护法进行急救,同时通知局服务中心医疗室赶赴指定位置。
10.2.2 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
10.2.3 现场救援队视实际需要派医护人员将伤病员向洛阳、郑州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护送。
11 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时间
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
11.2培训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个人的防护措施;
(3)危险源的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现场疏散线路;
(8)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11.3演练
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本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演练一次。
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
(1)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
(2)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
(3)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则
12.1 本预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和解释。
12.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附件
13.1 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 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 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 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 领导小组的响应
建设部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报告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时将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Ⅱ级以下响应时,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地方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
4.1.2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参与应急工作,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
4.2 不同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 火灾应急响应措施
(1)城市地铁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的不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预案;
(2)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3)处置火灾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119”、“110”报告。同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2 地震应急响应措施
(1)地震灾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a.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要听从事发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后抢救一般设施。
(2)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地铁企业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3)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a.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停止运营和施工,组织避震疏散;
b.对有关工程和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
c.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d.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保护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发生时,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灾情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铁设备、设施保护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地震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3 地铁爆炸应急响应措施
(1)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尽快恢复运营;
(2)地铁企业应针对地铁列车、地铁车站、地铁主变电站、地铁控制中心,以及地铁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订防爆措施;
(3)地铁内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地铁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爆炸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4 地铁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措施
(1)地铁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日常安全供电保障工作,准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事件的发生;
(2)停电事件发生后,地铁企业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地铁的治安防护工作;
(3)供电部门在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灾难性质、特点,立即实施事故灾难抢修、抢险有关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4)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停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3 应急情况报告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是:快捷、准确、直报、续报。
4.3.1 快捷
最先接到事故灾难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4.3.2 准确
报告内容要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4.3.3 直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要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省、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国务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3.4 续报
在事故灾难发生一段时间内,要连续上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4.3.5 报告内容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4 报告程序
4.4.1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地铁企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灾难性质和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向上级地铁应急机构报告。
4.4.2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属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灾难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灾难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灾难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灾难现场的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4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后4小时内写出事故灾难快报,分别报送国家、省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4.5 情况接报
4.5.1 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5.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4.6 紧急处置
紧急处置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依靠本行政区域的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地铁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 医疗卫生救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机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城市人民政府应事先为城市地铁企业配备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4.9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紧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和安置;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4.10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机构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4.11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机构成立事故灾难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灾难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灾难的后果,为现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 信息发布
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各级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决定。对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13 应急结束
Ⅰ级响应行动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和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灾难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秩序。
5.2 保险理赔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调查报告
属于Ⅰ级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直接组成调查组。属于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调查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以牵头组成调查组。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必要时,修订城市地铁应急预案,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地铁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灾难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进行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国地铁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国务院,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急支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能够接受、显示和传达地铁事故灾难信息,为应急决策和专家咨询提供依据;能够接受、传递省级、市级地铁应急机构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能够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对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预案及地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备案。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有地铁运营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铁应急装备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地铁应急装备保障工作。
6.2.2 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支援力量准备。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6.2.5 治安秩序保障
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工作。
6.2.6 物资保障
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设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跨地区的物资调用。
6.2.7 资金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事故灾难应急资金准备。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8 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领导小组协调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6.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与建设能够基本满足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2.10 应急保障的衔接
省级、市级的应急保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保障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省级人民政府应比照领导小组专家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地铁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城市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等。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宣传内容、方式等,并组织地铁企业实施。
6.4.2 培训
对所有参与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
6.4.3 演习
省级人民政府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城市(含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对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7.1.1 地铁
本预案所称地铁是指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7.1.2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
本预案所称的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是指需要启动本预案中规定的Ⅲ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灾难事故。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类型主要包括:
(1)地铁遭受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
(2)地铁发生大面积停电;
(3)地铁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4)地铁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
(5)地铁遭受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7.1.3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建设部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 国际交流与合作
领导小组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地铁应急机构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 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综合楼、生活区以及宾馆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1.4.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应急救援组织
2.1.应急救援的组成:
指挥:----:宾馆经理
成员:-----:邓蒙
-------:李东旭
-------:邓嘉喜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组织体系:
宾馆火灾应急救援组织由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综合协调指挥成员共同组成。
3.2.指挥职部责:
提出修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对发生火灾事故时,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 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援助力量。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同时按各职责分工作出迅速反应。
3.3.指挥成员职责:
3.3.1.邓嘉喜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预案;对 预案进行备案;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
3.3.2.邓蒙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监控有关责任人,保障救援时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实施交通管 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3.3.3.李东旭负责医疗救护,组织救援物资、通迅联络、环境保护及善后工作。
3.3.4.刘秀成负责救援物资及救援人员的运输保障。
3.3.5.其他成员及各自职责履行责任。
4、救援组织及其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员分救援排险,现场警戒、医疗抢救、综合协调。其职责如下:
4.1.救援排险: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迅速向保卫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说明火情和燃烧物 及准确地点,并等候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到火灾现场。
4.1.1.当发生电器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截断电源,义消队员根据燃烧物的特性,分别使用二氧化碳、 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当火势较大时,迅速调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灭火器,从不同角度对着火点,夹击,将火灾扑 灭。
4.1.2.发生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迅速截断电源,由----负责,----协助,组织义消防队员和人员进行扑救,使用 干粉灭火器或高压水枪射击,高压水枪可同时使用室内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桩内外夹击,使用室外高压水枪射击前应先 将窗户玻璃击碎,从窗户将水射入,对准着火点射击。未着火的办公室切忌开启窗户和门避免火源窜致其它办公室 ,水枪在射击着火点时同时对着火点的上下楼层及左右实施降温,降低燃点避免火势蔓延,直到扑灭火源。
4.1.3.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程序及时启动消防应急系统,由----负责,及各车间负责人配合组织义消 队和内保分队实施灭火,根据燃烧物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灭火措施。采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则采用消防的枪喷射,燃 烧局部用灭火器,大面积则采用消防水枪喷射。在能够控制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器,在灭火器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要充 分利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统科学有效地灭火。
4.2.现场警戒:。
4.2.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由内保分队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4.2.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4.2.3.营救火灾被困人员。
4.2.4.负责救援车辆的畅通。
4.3.医疗救护组
4.4.综合协调:
4.4.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4.4.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4.4.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4.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救援助。
5、预警预防机制
5.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各人员应当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救援组织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宾馆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政府有关部 门报告。
5.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 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6、应急响应
发出启动预案指令后,各人员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应职责。
7、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8、保险
应急救援结束后,财务部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工作。
9、演习
宾馆根据预案的编制每年一次定期组织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存在问题,及时修订 预案。
10、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相关部门及人员通迅录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
市安办电话 (兼传真)
火警电话:119
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篇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预警预防机制
3.1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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